、發展及其與道德觀念影響源之關係
北京師範大學心理系
應用心理研究,第14期,2002夏,151-187頁
我們修訂和編製了適合中國大陸青少年品德發展狀況的測查工具SRM-SF、VTS和MAS,信度和效度令人滿意並易於操作。對186名青少年的測查結果表明,道德判斷和價值取向的發展與其影響源具有對應關係:10-12歲小學生和14-15歲初中生的道德判斷處於不成熟水平,對應於家庭影響源和教育者影響源;16-17歲高中生和20-23歲大學生的道德判斷已達成熟水平,對應於社會的和諧幸福和尊嚴與公正影響源;中小學生道德觀念影響源權威主要是家庭、同伴和教育者媒介;大學生道德觀念影響源權威是社會的和諧幸福和尊嚴與公正。個人主義--接受權威、需要表達--接受權威、平等--接受權威等價值取向在同一個體身上會因為不同年齡階段而發生互動和分化,表現為從注重服從權威到注重平等、公正;從強調個人利益到關心他人與自己的關係,再到看重需要和自身發展。接受權威價值取向的解體從小學畢業時發生;平等取向在小學生身上就有很強反映。影響源權威作為個體品德發展的外在動力因素與個體的認知水平一起推動著品德發展。青少年品德形成和發展的機制與其家庭結構變數--凝聚力、適應性、溝通模式有極密切的關係。
關鍵字:青少年、道德判斷、價值取向、道德觀念影響源
Piaget和Kohlberg有關道德判斷的開創性研究爲探索個體品德心理形成過程的形式發展階段做出了突出貢獻。八○年代以來,國內外品德心理學研究有了很大突破,其共同點是超越了Kohlberg單純探討道德判斷發展形式的範式,強調道德判斷的形式與內容的統一,在研究方法上突破了兩難故事的手法,注重被試的具體生活情境對其道德判斷和道德品質的影響,強調社會文化背景對個體的影響。
Piaget和Kohlberg的研究都證實,青少年的道德判斷發展是分階段的,而且經由了固定不變的順序,Rest與Lind等人的研究雖然從研究方法上對經典的道德判斷研究進行了改進,他們主要採用再認的方法,通過要求被試對他人的道德判斷進行判斷,從而對被試的道德判斷水平進行評定。大量的研究者認爲,這些方法都避開了具體的道德問題,利用道德兩難故事來進行個體品德發展的研究,而這些道德兩難故事卻是人爲的,實際上對孩子、對婦女、對某些文化背景下的個體,以及對實際的道德情境是不恰當的。事實上,很多研究結果表明,品德是年齡、教育、智力以及社會文化經驗的綜合函數(Communian&Gielen,1995)。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們就對不同的道德觀念持有不同的評價,有的更重視誠實、認真,而有的更注重合作、助人(Blasi,1980)。處於不同品德發展階段和年齡的兒童,其道德觀念也是不一樣的,比如遵從在幼兒的道德觀念中佔有重要地位,而公正、平等則在青年和成人的道德觀念中相對較重要(皮亞傑,1932/1984;Rest,1979;李伯黍,1981)。
許多研究者認爲,價值觀對於人的道德行爲起著統領的主導作用。道德價值觀念就是人們關於自身的道德觀念、道德行爲對於社會和他人的意義進行衡量後建立的評判標準,它由特定的內容組成,並按照特定的形式構成一個獨特的完整結構。
道德價值結構的形成是以認知能力爲基礎的,但又不能完全歸結於認知能力或被認爲是認知能力在道德範疇中的簡單應用,它具有自己的獨特性和完整性。道德價值結構的內容直接受不同文化背景的影響,在各種文化的交互影響下,個體經過「選擇」、「讚賞」和「行動」這樣三個過程,通過成人的講授、強化和個體的認同以及模仿學習等方式而形成各種價值觀念。價值觀形成以後,又會受到經驗、平衡化、道德結構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而發生變化。當不同的幾種價值觀念相一致時,個體就遵循其行動,當它們不一致時,個體就又要通過上述途徑增加新觀念或改變現有價值觀念的價值高低來減少或消除失調。幾種價值觀念相互協調後才可以共同支配個體的道德行爲,也才會協力應付(同化或順應)以後不斷出現的新觀念。這樣,個體就逐漸形成和發展了一個統一的道德價值系統,以道德認知的發展水平爲形式,以個體形成的價值觀念爲內容的道德價值結構。原有的道德價值觀和新青少年價值取向發展出現的道德價值觀之間,正是通過從「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的不斷反復,其內容才不斷豐富。一個統合的道德價值結構的發展一定還要經歷前習俗、習俗和後習俗(原則)三種水平,這樣,它才被逐漸推向更高的發展階段。習俗和原則水平的發展是與前習俗水平上的兩種傾向--功利主義和相聯繫的,這兩種傾向導致了兒童向不同的方向發展。從功利主義到遵守法紀和遵守社會習俗,這是以外界的壓力爲基礎的;前習俗水平的移情與高級形式思維能力結合後,就發展出原則性的道德價值結構(陳欣銀,1987)。可見,道德價值結構的發展機制是以認知機能和社會交往關係的發展爲基礎的,而社會交往關係的類型和範圍又是在個體的社會實踐活動中不斷變化的。我們用圖1來表示這種理論上的構想。
Kohlberg認爲個體品德發展的階段性並不直接來自文化教育,不同文化經驗依靠刺激思維,而不是直接教導改變了個體品德發展的速度和廣度(林崇德,1989)。Henry認爲這種解釋太形式化了。個體的大量道德觀念都是通過對外界觀念的內化獲得的,而內化的內容集中反映在個體認同的道德權威上,不同的道德權威會對個體的品德內化過程産生迥然不同的影響效果,所以,個體認同的不同的道德權威才應該是對個體品德發展發生影響的影響源,也是區分Kohlberg道德發展階段的標誌。據此,Henry提出了有關道德內容的研究(見表1),即道德觀念影響源(sourcesofinfluenceinmoralthought)的研究。
White認爲Henry這種個體品德的發展是隨著道德權威的變化而變化的觀點,揭示了兒童青少年、甚至成人的道德觀念與其生活的社會背景交互作用的關係。White依據這種觀點編製了道德權威量表(MoralAuthorityScale-MAS),MAS設立了五種道德權威影響源(見表1),要求被試首先對某一道德觀念做出抉擇,然後提供原因,再對各種道德權威影響源對自己的影響給予五等級評價。White發現,青少年的道德觀念影響源主要集中於家庭和教育者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