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13 年,的理論似乎已然大成。然而,即使連佛洛伊德的信徒也要大吃一驚的是,一個大轉變才剛要開始而已。這一次,新的教誨不是包含在單一的一本書中(像《夢的解析》或《性學三論》一樣) ,而是包含在為時十年的期間所出現的一連串文章與簡短的單行本之中。1914 年在《自戀引論》 (Introduction to Narcissism )中,佛洛伊德以其新观点提出一个假说,並聲稱如果與事實相矛盾的話,他原意撤回或改變。一直到那時為止,意識與無意識間的衝突及原欲與自我驱力的二元论这两个观念一直是精神分析最基本的東西。在《性學三論》中,佛洛伊德已經提到,在原欲投注於第一個客體(母親)之前,先存在有一個自體慾樂的早期階段。在同一時間,容格也已經提出精神分裂是由於“原欲轉而向內” (introversion of libido);而阿德勒也強調自尊的重要性。英国的艾利斯与德国的内可也曾描述自戀乃是性偏差的一种特定形式。在自戀中,個體愛上了自己。佛洛伊德的理論似乎是特意設計,以和上述诸人的說法相符。
這个理论隐示的是驱力理论的重新系统化。佛洛伊德原先對(不含性意味的)驅力(ego drives) 與(含有性意味的)原欲( libido) 所作的區分,被修正為新的自我一原欲( ego-libido )理論。所以現在就出現兩種自我驅力,即原欲驅力與非原欲驅力這兩種。佛洛伊德的新觀念仍保有發展最早期是屬於自體慾樂階段的看法,不過他說,當自我開始分化以後,本來分散的原欲,便開始緊焦於其上,這就是“原初自戀”(primary narcissism) 。在其後的階段,有一部分的自戀會繼續維持,而原欲則大部分投注在母親身上,之後再投注在其他諸客體上。投注于客体的原欲(客體-原欲, object-libido) 可以撤回而重新投注在自我上。這就是随后所称的“继发” (secondary narcissism)。
對正常個體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到原初自戀的殘餘部分。在神經症患者、同性戀及其他人身上更是如此。原欲從客體的撤回,解釋了諸如誇大妄想、慮病症、精神分裂症以及老年妄想、( paraphrenia )等等情況。
在正常的情況下,愛戀的會直接從客體一原欲發出,這就是戀他之愛(anaclitic love) 。如果整個原欲都灌注在另一個人身上,而不足以維持自我的話,那就是迷戀( infatuation )。當原初自戀被不當地延長時,就會產生自戀型的愛情,此時個體在對象中只會看到他自己過去的樣子、現在的狀況以及未來他所希望的情形。
上述的自戀理論,乃是整個精神分析理論重新架構的濫觴。1915 年,佛洛伊德宣稱他正在構思一本他稱之為《後設心理學引論》 (lntroductionto Metapsychology) 的著作,預計由十二篇文章構成。不過後來正式發表的只有五篇。佛洛伊德感覺到有必要去重新建立一個足夠完整的觀念架構,來容納精神分析各方面已知的事實。依照他的定義,所謂後設心理學就是,可以從拓撲學的、動力學的及經濟學的觀點來描述心理的真實事件(psychological facts) 。所謂拓撲學(引自費赫納眾所熟知的觀念) ,指的是意識、無意識與前意識( preconscious )的區分。所謂動力學指的是諸精神力量( psychic forces) 彼此衝突。所謂經濟學指的則是通過享樂-不悅的原則( pleasure-unpleasure principle) 對諸心灵力量(mentalforces) 進行調節。
在《驅力及其變化》 (Drives and Their Vicissitudes) 一文中,佛洛伊德定义所谓驱力就是“體內的、持續流動的刺激源在精神上的代理人”。這是相對於源於特定的外在激發而生的感覺刺激。稍後,佛洛伊德界定了諸驅力的一般特徵:力量、目標、來源及其變化。後者包括:反向轉變(reversal into the opposite) 、轉向而指向主体( turning against thesubject) 、潛抑以及昇華。佛洛伊德同時也提到了內射的過程( introjection),嬰兒會向內投射享樂而向外投射不悅。最後,佛洛伊德處理到愛與恨產生的問題,認為雖然它們彼此是相反的一對力量,但是恨與愛比起來,在精神生活中的起源更早。這最後一點與先前的原欲理論相衝突,因而也是其後更多變革的先聲。
討論潛抑的論文使得有些精神分析師們大為驚訝。因為他們原本認為“潛抑” 这个观念乃是治病因的唯一解释模式。潛抑(现在在驱力的各種變化中排名第三)被分成初級潛抑及次級潛抑。在初級潛抑中,本能在精神中的呈現從沒有被允許進入意識中;而在次級潛抑中,諸種意識層面的呈現,因為其與某種被初級潛抑之意念相連結,而就此被拉入無意識。當原本承載了情感的諸意念受到了潛抑時,意念的命連與情感的命運可能有所不同。受到潛抑的諸意念自行整合成為幻想,而情感則轉型為焦慮。
在第三篇後設心理學的論文中,佛洛伊德強調無意識並不只包含被潛抑的材料,而且他再次陳述了無意識心靈的主要特徵(先前被稱為初級過程) 。無意識與現實並無關聯,它並不知有所謂時序衝突的原則,無意識的能量是不受束縛的。佛洛伊德強調了無意識幻想的重要性,也強調無意識的呈現出現在意識層面之前,必須通過語言化( verbalization )的階段。
在第四篇論文中,佛洛伊德以後設心理學的觀點,重新對其夢理論的某些面向有所阐明。第五篇題為《哀悼與憂鬱》 (Mourning andMelancholia) 的論文中,佛洛伊德以後設心理學為基礎,對重鬱狀態( melancholic depression) 進行詮釋,方法是將其對比於正常人在親愛的人死亡时的正常哀悼反应。哀悼的工作包含了与失去的客体间情感链結的緩慢而漸進的消散過程,並將客體理想化的形象逐漸整合入主体內。在憂鬱中,彷彿患者在無意識中喪失了一個客體,而他對此客體有著又愛又恨的矛盾情感。隨著整合的進行, “客體的影子落在自我之上”,因此就有了憂鬱性的自怨以及自殺傾向。
1920 年,佛洛伊德出版了《超越享樂原則》再次給了其追随者极大的震憾。此書似乎對其後設心理學給定了最後的形貌。若說其書名是採自尼采,那麼書中內容的靈感則斷然是來自費赫納。後設心理學的三要素之一,心理經濟學一直為佛洛伊德等同於享樂-不悅原則。這樣的觀念其實採自費赫納。在費赫納之前,享樂原則一直被單純地理解為對享樂的追求與對不悅的趨避,而費赫納將之關聯到穩定性原則。佛洛伊德追隨費赫納,將不悅關聯到張力的增加,而愉悅則是將此張力降至一個最適當的水平。因此生活的基本原則即是通過享樂-不悅的機制而調節刺激的量。不過,佛洛伊德已經認識到享樂-不悅原則有其局限:第一,要考慮現實原則,此原則在整個人類發展過程中都必須被考慮;其次,因為原本令人愉悅的驅力一且連到潛抑,就喪失了那樣的性質。如今,他認為這些限制已經“超越了享樂原则”。而另一條更古老的原則“強迫性重複” (compulsion to repetition) ,他則認為是對某些臨床事實唯一可能的解釋。在創傷性神經症裡重複出現的夢境中、在歇斯底里症的發作中以及在某些兒童的遊戲中,我們見到不悅的事件一再重複。精神分析中的轉移,以童年諸情境的無意識復甦之形式表現出來。在神經症狀態,如同正常生活一般,某些個體發現自己重複處在同一個自己( self-same )的處境中,而導致自己產生一種“一切命中註定”的信念。佛洛伊德區分了享樂-不悅原則——這是對生物體有利的——及強迫性重複地惡魔般的特質,這使得他踏入了哲學的領域。
在反覆推敲所謂“刺激屏蔽”(Reizschutz, stimulus-shelter) (指生物体保護自己免於過度刺激的傾向)之後,弗洛伊德提出对诸驱力的新定義。驅力並未具備內在進化的特質,它们并没有企图促进个体物种的发展,它們的目標是保存,企圖在重建先前的處境。弗洛伊德以极端的费赫納式風格甚至倡言,生物体的精华重演了地球及其與太陽關係的演進史。如今佛洛伊德以假说的方式倡议对诸本能给予新的二元分類:將所有原欲本能的形式統稱在愛欲——“埃柔斯” (Eros)——之名下;以及死亡本能(佛洛伊德的追隨者很快就將其稱為撒拿妥斯, Thanatos) 。在此二元系統中,佛洛伊德似乎傾向於認定死亡本能更為基本。如今佛洛伊德就如叔本华一样,宣稱“生活的目標就是死亡”,保存的本能本身只是死亡本能的一個面向,其目的在避免意外的、外因的死亡,以便能保存個體直到由內在原因而產生的死亡為止。如今的“埃柔斯”所涵蓋的遠遠超過了性本能,它存在於每一個活薯的細胞裡,而且驱策其构成更大的存有物,這乃是藉由逃往前方而延緩死亡。死亡本能,就是生物消解掉而且回到無生物狀態的傾向。這兩個本能是分不開的,而生命就是介於愛欲與死亡本能之間的妥協,直到後者古了上風為止。佛洛伊德期望,隨著生物學的進展,可以將這些玄想用科學術語陳述出來。而同時,他必須對其大部分的臨床觀念重新建構。有好多年,他一直堅持原欲的優位性,而在1908 年,他拒斥了阿德勒有關自发性攻击驱力的想法。不過,在他1915年的第一篇后设心理学论文中,他已经将怨恨的来源歸因於非原欲自我本能,認為其來源先於愛的起源。如今在其新理論中,他不得不承認存在有原發的受虐,並非單純只是施虐之轉向內射而已。而在他後來的作品中,他越來越強調攻擊與破壞本能的重要性,強調的程度不下於他先前對原欲所作的強調。
《超越享樂原則》一書中所包含的理論,並不像佛洛伊德的追隨者看來的那样新颖。佛洛伊德再度回歸到他1895 年寫作《科學心理學研究大綱》時的玄想傾向,而且也回歸到了他早期玄想作品之源的費赫納。在《超越享樂原則》書中一開頭,佛洛伊德就把享樂-不悅原則與費赫納的守恆原則(principle of constancy )結合在一起。正如佛洛伊德所作的評述:“守恆原則只不過是費赫納更廣義的‘維持穩定傾向原則(tendencyto stability’的特例而已。”費赫納區分了守恆的三種形式:絕對穩定(整體的諸部分永遠不動)、完全穩定(整体各部分受规则地运动所驱使,因此整體的每一部分,每隔一定的時間間隔就會回到原處)以及“約略穩定J (approximate stability) (依照某種規律回歸原處的傾向,但其程度並不完全。例如心臟的運動以及其他有節律的生理活動)。或許是費赫納的这个理论体系,引發了佛洛伊德類似的理念架構。除了享樂-不悅原則之外,又補進了死亡本能(回歸到費轉納的完全穩定)及強迫重複,後者介於約略穩定及絕對穩定之間。
雖然先前已有其他作者提過,但強迫重复的觀念就臨床的觀點來看,仍是《超越享樂原則》書中最具原創性的概念。塔爾德(Gabriel Tarde)就曾描述過罪犯的習癖會在想像中重複其罪行、回到他當初犯罪的場景、並重複做出頭似的罪行。這是一種更一般性的、不管有意识或識去重複個人過去行為與情境之傾向的特例。
弗洛伊德死亡本能的观念同样有许多先驱者。在浪漫時期的學者中,馮·舒伯特就曾清楚地表達過類似的觀念,他認為其在生命的後期,主要是以欲求死亡的形式出現。諾華里斯的想法與佛洛伊德更為近似。他宣稱“活著就是為了死去”而且說“疾病的特徵就是自我毀滅的本能”。諾華里斯認為與死亡本能相對的,是組織的本能,其最高的表現就是人类的語言、文化及哲學。在十九世紀末,俄國醫師托卡爾斯基寫了一篇哲學性的論文討論死亡,在文中他如同古代斯多葛教派,将和死亡概念有关的各种感受及意象剥离开来,直到其中再也沒有什麼會令人害怕的為止。他引述某個百歲人瑞的話說,人到了一定的年紀,需要死亡就像需要睡眠一樣自然。另一個俄國人梅契尼可夫主張說,存在著某種欲求死亡的本能。叫他進一步補充其觀察結果並猜測道:欲求死亡必定是種特別令人愉悅的感覺,但是很少有人經驗到,因為他們要不就是早夭,要不就是老年疾病缠身。不過,這兩位俄國人都認為,死亡本能只是單純的對死亡的欲求,而破壞及自毀的本能這觀念在整個十九世紀要比死亡本能流傳得廣泛得多。這可說回歸到霍布斯以降的传统,后者由达尔文及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隆布罢梭及尼采,而广為人知。費赫納曾寫過一篇奇特的短文,在文中他提到,破壞原則比創造原則更為根本。一開始是破壞;之後破壞性就開始破壞自己,這就是創造。甚至在精神分析師之间,死亡本能的觀念也偶被提出。萨宾娜
·史必而蓝(Sabina Spielrein)曾寫過,“破壞是生成的原因”。巒克的理論認為,每個人都渴望回到母親的子宮。這觀念在摩克松(Cavendish Moxon) 看來,等於預先宣示了佛洛伊德的死亡本能之觀念。
雖然奧地利作家蕭卡曾用埃柔斯-撤拿妥斯為名出版了一系列五個陰郁的短篇故事,但傳統的兩極對立乃是“埃柔斯”一“內口斯” (Eros-Neikos)(愛欲—門爭) .以及“比歐斯”—“撤拿妥斯” (Bios-'Thanatos)(生—死),而非“埃柔斯”—“撤拿妥斯”。佛洛伊德首先以假說的形式提出自己的觀念,不過後期的作品顯示道,他堅定地相信這樣的想法。在所有的心理過程中,他都看到這兩個過程的存在:埃柔斯有集聚和形成更大單位的傾向;而死亡本能撒拿妥斯則是相反的傾向。後者的觀念十分接近史賓塞的進化與消解( dissolution )的定義。佛洛伊德又一次被迫得重新去對各種臨床表現進行詮釋,舉例來說,如今他認為,憂鬱是原欲与死亡本能间的彼此交缠之解消( disintrication) 。
佛洛伊德對死亡本能的觀念遇到阻力,甚至在最忠實的精神分析師之間亦復如此。瑞士的布魯恩( Rudolf Brun) 提出其反對意見,認為沒有生物學的證據支持死亡本能的存在;他認為死亡乃是生命的終結(finis)而非目的(telos) 。就算那些實際在運用生存本能與死亡本能觀念的精神分析師如卡爾·梅寧格(Karl Menninger) 等人,也都是基於經驗與臨床的觀點,而非生物學的觀點。事實上,就如梅希勒(Achim Mechler)指出的,要了解佛洛伊德的死亡本能觀念,必須考虑到當時大眾對死亡這議題的關注。许多显赫的人士都关心着死亡:生物學家、心理學家以及存在主義哲學家。
雖然《超越享樂原則》一書在精神分析師中得到的反應褒貶不一,不過三年後《自我與它我》 (The Ego and the Id) 一書所呈現的觀念則得到了很大的成功,雖然這意昧著精神分析理論必須大幅的修正。多年以來,精神分析一直被認為是一種深度心理學,主要緊焦在無意識的心靈以及其對意識生活的影響。佛洛伊德區分了心靈的三層:意識、前意識與無意識。神經症是意識與無意識間的衝突外顯,意識隱隱被等同於自我。如今,佛洛伊德認為自己的觀念架構已經不恰當;他认为心灵生活是三個精神機制( Instanzen )之間的交互作用。這三個機制即自我(ego) 、它我(id) 及超我(superego) 。自我被定義成“人的種種心靈過程的統整性組織化”。在自我之中包括有意識和無意識的部分。知覺與運動控制是屬於有意識的自我,而夢的監督者及潛抑過程則屬於無意識的部分。語言是一種自我的功能;無意識的內容,通過話語的媒介而變成前意識。
它我和先前佛洛伊德所描述的無意識並無太大不同,是被潛抑的素材與諸驅力的所在。其中還得,加入种种无意识幻想及感受,特別是罪惡感。“無意識”這個字於是變成了形容詞,不只是用來替它我加以定性,同時也為自我及超我的一部分加以定性。“它我J (他者id, das Es)這個詞可以上溯到尼采,不過佛洛伊德承認他是借自一個極推崇精神分析的作者喬治·葛羅戴克( Georg Groddeck) 的作品《它我之書》 (TheBook of the 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