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mgpsy.com内蒙古心理网William A. Foley 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 导读
这是一本全面、系统、深入地介绍人类(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的重要教程,其前沿性和包容性大大超出过去所有的相关教程。作者William A. Foley是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语言学教授,他这本教程的对象是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由于涵盖面广泛,再加上兼顾深浅的特点,本书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和学者选取适合自己的章节和内容,提供了必要空间。本教程不仅沟通了语言和文化的互动,也沟通了灵长属中人与其他同类在这方面的关联。
根据较有影响的分类,人类学包括考古、文化(民族志)、语言、体质等四个部分,作为19世纪以来传统上的人类学分野,考古学通过发掘埋藏在地下的各种遗迹和遗物,研究和阐明“史前”社会经济状况和文化面貌,进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民族志观察和研究“原始”族群的生活方式;体质人类学或者生物人类学研究人类的生物特征和体质类型;语言学通过语言之间和方言之间的历史比较,构拟其亲属关系,追溯其历史演变。在这四个人类学分支中,既有自己独立走向又不断在方法论上作用于人类学的,恐怕唯有语言学。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历史有一多半和语言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结构功能到象征认知,语言学理论在哲学的高度上深刻地影响了人类学。语言人类学(linguistic anthropology)和人类语言学是人类学和语言学的交叉学科,前者属于人类学,后者属于语言学,但它们之间的界线难以划清,其发展都有一个从传统的历史比较和亲属关系构拟到包容“认知人类学”(cognitive anthropology)、“说话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语用学以及语言变化、语言规划等内容的过程,这里当作大致相同的学科处理。
在美国,具有三代师承关系的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 1858~1942)、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和本杰明·沃尔夫(Benjamin Whorf,1897~1941)是本学科的奠基人。在英国,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 1884~1942)和利奇(EdmundLeach, 1910~1989)是本学科的重要人物,而法国莱维-斯特劳斯(Clause Lévi-Strauss,1908~)以其结构主义理论和大量著作,超越了语言人类学和人类语言学的界线,影响了多种社会人文学科。
本教程和其他人类语言学(语言人类学)教程一样,最先描述语言的进化(第二部分),并且反映了相关学科的最新见解。古人类与古动物学的传统观点认为,只有人脑才具备功能上的左右半球分工,新的观察和研究已经推翻了这种观点:灵长属动物也有左右大脑分工;在灵长属内部,人类和动物在这方面只存在程度上的差别,而非本质上的差别。(p.63)人脑与猿脑的差别在于前者有更大的脑容量和更高的连接程度,而不在于基本结构。(p.68)人类语言不是突变的结果,而是渐变的结果,是生物体与环境之间互动的结果。人类既是进化的对象,也是进化的主体。
作者在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分别评介既涉及本学科也涉及整个社会人文学科的普遍主义和相对主义,这是自古至今始终保持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的两条主线。普遍主义和相对主义争论和对话的本质,是如何认识和解释意义。研究人类语言学,首先要解决意义问题。意义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是头脑里的,还是社会的?是稳定的,还是可变的?一句话,是普遍的,还是相对的?这是人类语言学(就像哲学一样)长期争论的焦点,有关讨论涉及本体论,也涉及认识论。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认为语言模式决定思维模式,具体族群的语言和思路密不可分,即语言有相对性。当然,他们也并不否认“基本的思维结构并不显出有重要的种族差别”(李延福,1996:384)。萨丕尔一方面认为语言、文化、种族之间不存在平行线,另一方面又认为文化表示一个社会所思所为,而语言模式决定思维模式。这样一来,语言和文化在思维层面上相汇合,那么,在这个时候它们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这里涉及“想什么”和“如何想”的问题,文化涉及“想什么”,语言涉及“如何想”。他们对语言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研究,由于缺乏明晰的交待,导致同行的误解,直到近些年才开始得到一些澄清。在1956年以前的语言学界,居统治地位的学派把精力放在听音、记音并加以线性结构分析之上,对语义则尽量避免涉及,对心理也敬而远之。可是,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引起了“语言学革命”。(Chomsky:1957)乔姆斯基证明,人类学习语言的过程并不是通过学习词与词之间的前后组合来完成的,而是通过学习少量的语法,然后用这些语法转换生成大量符合语法的句子。刺激-反应理论不能解释这样的语法。需要指出的是,人类学领域一直存在对心理和认知的研究意识和取向,例如埃文思-普里查德就认为,只有把人类社会作为符号系统来研究,才能彻底加以理解。(Beattie: 1955, 5:1-14)在50年代的英国、法国和美国,研究人类群体的观念体系已成气候,美国人类学家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从对那伐鹤人的功能主义研究转向对其观念和价值的研究(D’Andrade, Roy. 1995:12-13),也就是说从研究社会制度转向研究象征符号体系。
作者在教程中介绍了象征人类学,在第5章详细评介了认知人类学,这是本书的优点之一。无论象征人类学象还是认知人类学,都深受索绪尔(Ferdinandde Saussure)结构语言学理论的影响;而同样受索绪尔语言学理论尤其是雅各布逊(RomanJakobson)音位学理论影响的法国人类学家莱维-斯特劳斯,是对认知人类学产生直接影响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因此,作者先在第4章介绍结构主义,为下一章作理论铺垫,是必要和适切的。莱维-斯特劳斯认为,人类心灵的结构通过各种文化形式表现出来,涉及神话、亲属制度、面具、丧葬活动,等等。结构人类学的典型做法是在文化材料中寻求结构性二元对立,推导转换生成的形式,而并不涉及本土人是如何看待自己文化的,因为文化材料的结构是无意识的产物。雅各布逊的“隐喻”和“转喻”概念相当于莱维-斯特劳斯使用的“纵组合”和“横组合”,进入了英国人类学家利奇的核心学术语汇。他在解释这一对概念的时候,使用了音乐的比喻:在乐谱上,一个个音符互相搭配,组成曲调,属于横组合;书写乐谱、手指弹奏的动作及其和音波的关系,属于纵聚合。另外需要了解的相关概念,还有“符号(symbol)”和“代号(sign)”:前者指甲因素和乙因素不存在内在关系,后者存在内在关系。(利奇1990:12-13)因此:
符号/代号=隐喻/转喻=纵聚合关系/横组合关系=交响乐/主调(利奇1990:14)
当然,仅就亲属称谓来说,其内部各项之间的关系同时存在类似于“符号/代号=隐喻/转喻=纵聚合关系/横组合关系=交响乐/主调”的关系,当我们说“父亲”是另一种“母亲”的时候,这表面上是一种隐喻,但也暗含部分代替整体的转喻关系。这是因为,它们之间在总体上构成隐喻关系,但在“细节”上却有重合关系,即它们之间有某些共同的“区别性特征”——它们都属于“长一辈”、“直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等等。这些重合之处成为隐喻的基础,并且以如下方式转换:
因为,父亲比我长一辈,是直系……
母亲比我長一辈,是直系……
所以,父亲就是(一种)母亲。
其中“长一辈”、“直系”等等重要的区别性特征常常会被人们忽略,成为暗含的类别,是作用于“父母认同”的心理默认值。(纳日碧力戈,1999)
早期的认知人类学用语言学的成分分析法研究亲属称谓,也借用生物学的分类学方法来研究文化分类体系。此外,像动物、性格、疾病、颜色等等领域,也得到广泛的研究。这一时期的人类学同整个社会科学一样,强烈地追求方法、形式和定量。后来,埃莉诺· 罗施(EleanorRosch)引入心理学有关范畴的理论,把语言范畴和心理学的原始型(prototype)联系下来,认为原始型赋予基本范畴突出特点(salience),使它们能够影响和推理。到八十年代初,图式理论(schematheory)代替了原始型理论,也出现了更为抽象的有关心理表象性质的心理学理论,打破了思维对于语言的过分依赖。柏林(BrentBerlin)和凯(Paul Kay)在1969年出版了具有深远影响的著作《基本颜色词:其普同性与演化》(Berlin, Brent, andPaul Kay,1969)。他们证明不同文化的颜色词的发展是规律的,遵循的是一套完整的演化序列。文化差异并不影响人类对于基本颜色词的共同划分,这在很大程度上补充了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在颜色序列中,黑色和白色是最基本的,任何语言都有;如果某个语言有三种颜色词,那么接着出现的一定是红色;其次类推,接着出现的就应当是绿色和黄色(它们或者合在一起,或者各自分开),然后是蓝色和棕色,最后是粉红色、紫色、橙色、灰色。光谱是连续体,英语把它分成六段:purple(紫色)、blue(蓝色)、green(绿色)、yellow(黄色)、orange(橙色)、red(红色);美国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祖尼人(Zuni)橙色和黄色被合成一种颜色。
关于文化(包括语言在内)的本质,以格尔茨(C. Geertz)为代表的相对主义(象征人类学)和以古迪纳夫(W.Goodenough)代表的普遍主义(认知人类学),一直存在争论。古迪纳夫把文化看成符号系统和规则系统,是存在于人们头脑里的个人现象;相反,格尔茨把文化看作公共现象,存在于建立在社会行动之上的共有意义的符码当中。(pp.18-20)格尔茨强调,文化并不是禁锢在人们头脑中的东西,而是体现在公众符号之中。社会成员通过这些符号交流思想、维系世代。
如果说象征人类学代表了“由外向里”的观点,那么,认知人类学代表了“由里向外”观点。前者不大注意个体和生理,后者常常忽视社会性。需要指出的是,意义产生于互动,就像跳舞,舞伴要相互配合,根据对方的动作随时调整。瓦雷拉(Varela)等人提出,“环境”不是脱离神经系统的认知对象。神经系统为“环境”赋予当下的意义,当然,外在世界也参与了生物体之存在过程的建构。生物体和环境之间这种重复互动,就形成了耦合过程(structuralcoupling).(p.10)
本教程的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从语言关注目前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现代主题:族群、国民国家(nation-state,又译“民族国家”)、社会性别、权力(阶层或阶级)、体化实践(embodiedpractice)。作者始终紧扣普遍与相对、多元与一体的共生性质,围绕语言和文化异质多变、与社会密不可分的特点,画龙点睛地指出:
传统的语言学研究,大都避免涉及社会和文化,具体到语义研究,也主要限于狭义研究。但是,随着学科的发展和交叉,语言学已经突破旧我,通过类似于社会语言学和人类语言学这样的分支,逐渐介入其他社会人文学科。语言来自社会和文化,最终也要回归社会和文化。具有人类学和社会学倾向的学者却更多地强调,在人类社会中,语言是文化协调者,而非思维的决定因素或缺乏能动性的工具。例如,在萨摩亚(Samoa)社会,政治辩论中的话语意义不取决于说者的本意,而取决于强大一方的意志,取决于遵循社会传统的协商和诠释过程。在那里,意义不是由一个人传给其他人,而是他们由共同创造。不是意义本身,而是意义创造,是约定俗成的。(p.7)这种观点颇符合以米德(G. H.Mead)为代表的美国符号互动论(象征交往理论,symbolicinteractionism):人类依据意义行动,意义来自以语言为媒介的互动;个人在使用语言的时候要考虑他人的态度和角色,把自己当成对象,个人既是行动者,也是对象,所以,社会是人与人互动的产物。(杨承荣,1985:148)俄罗斯思想家巴赫金(M.Bakhtin)认为,我们在现存的关系中生成意义,又从过去的关系中继承了语言和文化的实践,使我们拥有语言习惯的广泛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意义。(p.7)他认为,语言和言语不是一个抽象体系,不是独白,也不是生物心理学行为,而是言语互动的社会事件,“是由表述及表述群来实现的”。(巴赫金,1998,第二卷:447)
在一定意义上,仪式是一种施为语言(a performative language),而施为话语(a performativeutterance)本身构成了某种行为,超越了显然是必要的发有意义之声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例如允诺或事实,只有在说出某些规定词语的时候,才能完成。也就是说,仪式是一种形式化的语言。仪式言语不是操演者的随意创造,而是在教规中已经编码的程式,因而可加以准确重复。教规话语中的所指者,是用词语和行为的系列来指称的,按规矩这些词语和行为的系列以前都被操演过。(Connerton, 1989)这种体化实践(embodiedpractice)就是布尔迪厄所说的“惯习”(habitus),它指能动者(agent)以某种方式行动和反应的一组倾向。(Bourdieu,1977)
布尔迪厄批评了语言学、文学批评和哲学中的就事论事和惟美主义倾向,反对索绪尔、乔姆斯基偏重心理、强调内部规律、把语言看作自足的体系的学术思想(狭义语言观),认为社会语言学过于注重细节,忽视宏观理论和诠释。在他们那里只有语言和言语、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区别,没有反映在语言上的各种社会不平等,这只能是一种“语言共产主义幻觉”(the illusion of linguisticcommunism)。他努力把语言和整个社会结构尤其是权力、资本联系起来,解析了反映社会不平等的“语言惯习”(linguistichabitus)。
罗伯特·菲力普森(RobertPhillipson)指出,英语和其他语言之间结构和文化上的不平等,是在肯定英语的支配地位,也在维护英语帝国主义。英语帝国主义是一种语言主义(linguicism),它使群体之间存在的物质权利、非物质权利和资源上的不平等关系合法化、现实化,并且在意识形态、结构和实践中得到复制和维持。由于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和经济格局关系,英语占有了更多的物质资源和象征资源,从而使那些英语熟练的人得益,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英语的地位。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英语师资培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都得到优先考虑,间接地反映了一种盎格鲁中心观(anglocentricity),也就是用昂格鲁文化的标准判断其他文化。(Phillipson, 1992:47)
体裁(genre)是一套用于诠释的规则,它把历史传承的图式(scheme)联系起来,为语言活动提供框架。(p.377)以史诗为例,它用的是诗学语言,其中充满了超语言或副语言(paralinguistic)的特征。史诗不仅要有具体的场景和本土文化主题,要利用那些超语言或副语言的特征,如韵律、半谐音(assonance)、程式化句法、诗节、叙事范式、视觉、声腔、乐器、服饰,等等。(弗里,2000:9)
在中国,人类语言学的成分可以追溯到罗常培的《语言与文化》(1950,1989),他在书中借助语义分析族群心理,研究了人名及其文化内涵,希望为语言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建造一座桥梁。八十年代,马学良和戴庆厦(1981)提出从语言特点的分析中观察民族特点,认为词义的多义性特点可以反映客观事物的相互关系和人的认识的变化。九十年代以来,张公瑾等语言学研究者把混沌理论(chaotics)引入自己的研究,不仅给语言学增加了新的视角,促成了有关研究的发展,也给中国认知人类学的雏形增添了新的内容。(纳日碧力戈,1998)纳日碧力戈运用结构主义理论,分析了蓝靛瑶亲属称谓的一些特点,希望能局部地再现语言学和人类学之间的对话。(纳日碧力戈,2000)
总之,本教程全面、系统、深入地介绍了人类语言学,几乎穷尽了所有相关内容,堪称该学科的“百科全书”。由于本书涵盖面非常广泛,研究体系和研究热点并立,有的以学科分支设章,有的以主题设章(如第5章“认知人类学”、第6章“亲属制”、第7章“颜色”),使格局略显庞杂失序,缺乏严谨的逻辑,好在每章之后都附有小结,对此缺陷有所弥补。此外,作者在开篇时把人类语言学归入语言学,而从内容看不如归入人类学更加贴切一些。当然,要想分清“人类语言学”和“语言人类学”并非易事,且不提它们各自和“社会语言学”的区分。因此也可以把它们统称为“语言人类学”或“人类语言学”,即把二者看作同义词。
参考文献:
爱德蒙·利奇,1990,《文化与交流》,郭凡、邹和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巴赫金,1998,《巴赫金全集》第二卷,李辉凡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
李延福,1996,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罗常培,1950,《语言与文化》,北京:北京大学;1989,《语言与文化》,北京:语文出版社。
马学良、戴庆厦,1981,《论“语言民族学”》,载《民族学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
纳日碧力戈,1998(5),《从混沌、音系到认知:语言学和人类学的再汇合》,载《民族语文》。
纳日碧力戈,1999(6),《从中国民族识别看“家族类似性”的方法论意义》,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
纳日碧力戈,2000(5)《从结构主义看蓝靛瑶亲属称谓的一些特点》,载《民族语文》。
杨承荣主编,1985,《当代国外社会科学手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约翰·迈尔斯·弗里,《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朝戈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Beattie, J. H. 1955. Contemporary Trends in British Social Anthropology. Sociologus.
Berlin, Brent, and Paul Kay. 1969. Basic Color Terms: TheirUniversality and Evolution.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California Press.
Bourdieu, Pierre. 1977.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Trans. Richard Ni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homsky, A. N. 1957. Syntactic Structures. Hague: Mouton.
Connerton, P. 1989. How Societies Rememb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D’Andrade, Roy. 1995. The Development of Cognitive Anthropolog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Geertz, Clifford. 197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Phillipson, Robert. 1992. Linguistic Imperial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Thompson, John B. 1991. Editor’s Introduction. Bourdieu, Pierre.Language and Symbolic Power. Edited and Introduced by John B. Thompson.Translated by Gino Raymond and Matthew Adamson. Cambridge: Polity Press.www.nmgpsy.com内蒙古心理网
这是一本全面、系统、深入地介绍人类(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的重要教程,其前沿性和包容性大大超出过去所有的相关教程。作者William A. Foley是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语言学教授,他这本教程的对象是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由于涵盖面广泛,再加上兼顾深浅的特点,本书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和学者选取适合自己的章节和内容,提供了必要空间。本教程不仅沟通了语言和文化的互动,也沟通了灵长属中人与其他同类在这方面的关联。
根据较有影响的分类,人类学包括考古、文化(民族志)、语言、体质等四个部分,作为19世纪以来传统上的人类学分野,考古学通过发掘埋藏在地下的各种遗迹和遗物,研究和阐明“史前”社会经济状况和文化面貌,进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民族志观察和研究“原始”族群的生活方式;体质人类学或者生物人类学研究人类的生物特征和体质类型;语言学通过语言之间和方言之间的历史比较,构拟其亲属关系,追溯其历史演变。在这四个人类学分支中,既有自己独立走向又不断在方法论上作用于人类学的,恐怕唯有语言学。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历史有一多半和语言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结构功能到象征认知,语言学理论在哲学的高度上深刻地影响了人类学。语言人类学(linguistic anthropology)和人类语言学是人类学和语言学的交叉学科,前者属于人类学,后者属于语言学,但它们之间的界线难以划清,其发展都有一个从传统的历史比较和亲属关系构拟到包容“认知人类学”(cognitive anthropology)、“说话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语用学以及语言变化、语言规划等内容的过程,这里当作大致相同的学科处理。
在美国,具有三代师承关系的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 1858~1942)、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和本杰明·沃尔夫(Benjamin Whorf,1897~1941)是本学科的奠基人。在英国,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 1884~1942)和利奇(EdmundLeach, 1910~1989)是本学科的重要人物,而法国莱维-斯特劳斯(Clause Lévi-Strauss,1908~)以其结构主义理论和大量著作,超越了语言人类学和人类语言学的界线,影响了多种社会人文学科。
本教程和其他人类语言学(语言人类学)教程一样,最先描述语言的进化(第二部分),并且反映了相关学科的最新见解。古人类与古动物学的传统观点认为,只有人脑才具备功能上的左右半球分工,新的观察和研究已经推翻了这种观点:灵长属动物也有左右大脑分工;在灵长属内部,人类和动物在这方面只存在程度上的差别,而非本质上的差别。(p.63)人脑与猿脑的差别在于前者有更大的脑容量和更高的连接程度,而不在于基本结构。(p.68)人类语言不是突变的结果,而是渐变的结果,是生物体与环境之间互动的结果。人类既是进化的对象,也是进化的主体。
作者在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分别评介既涉及本学科也涉及整个社会人文学科的普遍主义和相对主义,这是自古至今始终保持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的两条主线。普遍主义和相对主义争论和对话的本质,是如何认识和解释意义。研究人类语言学,首先要解决意义问题。意义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是头脑里的,还是社会的?是稳定的,还是可变的?一句话,是普遍的,还是相对的?这是人类语言学(就像哲学一样)长期争论的焦点,有关讨论涉及本体论,也涉及认识论。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认为语言模式决定思维模式,具体族群的语言和思路密不可分,即语言有相对性。当然,他们也并不否认“基本的思维结构并不显出有重要的种族差别”(李延福,1996:384)。萨丕尔一方面认为语言、文化、种族之间不存在平行线,另一方面又认为文化表示一个社会所思所为,而语言模式决定思维模式。这样一来,语言和文化在思维层面上相汇合,那么,在这个时候它们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这里涉及“想什么”和“如何想”的问题,文化涉及“想什么”,语言涉及“如何想”。他们对语言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研究,由于缺乏明晰的交待,导致同行的误解,直到近些年才开始得到一些澄清。在1956年以前的语言学界,居统治地位的学派把精力放在听音、记音并加以线性结构分析之上,对语义则尽量避免涉及,对心理也敬而远之。可是,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引起了“语言学革命”。(Chomsky:1957)乔姆斯基证明,人类学习语言的过程并不是通过学习词与词之间的前后组合来完成的,而是通过学习少量的语法,然后用这些语法转换生成大量符合语法的句子。刺激-反应理论不能解释这样的语法。需要指出的是,人类学领域一直存在对心理和认知的研究意识和取向,例如埃文思-普里查德就认为,只有把人类社会作为符号系统来研究,才能彻底加以理解。(Beattie: 1955, 5:1-14)在50年代的英国、法国和美国,研究人类群体的观念体系已成气候,美国人类学家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从对那伐鹤人的功能主义研究转向对其观念和价值的研究(D’Andrade, Roy. 1995:12-13),也就是说从研究社会制度转向研究象征符号体系。
作者在教程中介绍了象征人类学,在第5章详细评介了认知人类学,这是本书的优点之一。无论象征人类学象还是认知人类学,都深受索绪尔(Ferdinandde Saussure)结构语言学理论的影响;而同样受索绪尔语言学理论尤其是雅各布逊(RomanJakobson)音位学理论影响的法国人类学家莱维-斯特劳斯,是对认知人类学产生直接影响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因此,作者先在第4章介绍结构主义,为下一章作理论铺垫,是必要和适切的。莱维-斯特劳斯认为,人类心灵的结构通过各种文化形式表现出来,涉及神话、亲属制度、面具、丧葬活动,等等。结构人类学的典型做法是在文化材料中寻求结构性二元对立,推导转换生成的形式,而并不涉及本土人是如何看待自己文化的,因为文化材料的结构是无意识的产物。雅各布逊的“隐喻”和“转喻”概念相当于莱维-斯特劳斯使用的“纵组合”和“横组合”,进入了英国人类学家利奇的核心学术语汇。他在解释这一对概念的时候,使用了音乐的比喻:在乐谱上,一个个音符互相搭配,组成曲调,属于横组合;书写乐谱、手指弹奏的动作及其和音波的关系,属于纵聚合。另外需要了解的相关概念,还有“符号(symbol)”和“代号(sign)”:前者指甲因素和乙因素不存在内在关系,后者存在内在关系。(利奇1990:12-13)因此:
符号/代号=隐喻/转喻=纵聚合关系/横组合关系=交响乐/主调(利奇1990:14)
当然,仅就亲属称谓来说,其内部各项之间的关系同时存在类似于“符号/代号=隐喻/转喻=纵聚合关系/横组合关系=交响乐/主调”的关系,当我们说“父亲”是另一种“母亲”的时候,这表面上是一种隐喻,但也暗含部分代替整体的转喻关系。这是因为,它们之间在总体上构成隐喻关系,但在“细节”上却有重合关系,即它们之间有某些共同的“区别性特征”——它们都属于“长一辈”、“直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等等。这些重合之处成为隐喻的基础,并且以如下方式转换:
因为,父亲比我长一辈,是直系……
母亲比我長一辈,是直系……
所以,父亲就是(一种)母亲。
其中“长一辈”、“直系”等等重要的区别性特征常常会被人们忽略,成为暗含的类别,是作用于“父母认同”的心理默认值。(纳日碧力戈,1999)
早期的认知人类学用语言学的成分分析法研究亲属称谓,也借用生物学的分类学方法来研究文化分类体系。此外,像动物、性格、疾病、颜色等等领域,也得到广泛的研究。这一时期的人类学同整个社会科学一样,强烈地追求方法、形式和定量。后来,埃莉诺· 罗施(EleanorRosch)引入心理学有关范畴的理论,把语言范畴和心理学的原始型(prototype)联系下来,认为原始型赋予基本范畴突出特点(salience),使它们能够影响和推理。到八十年代初,图式理论(schematheory)代替了原始型理论,也出现了更为抽象的有关心理表象性质的心理学理论,打破了思维对于语言的过分依赖。柏林(BrentBerlin)和凯(Paul Kay)在1969年出版了具有深远影响的著作《基本颜色词:其普同性与演化》(Berlin, Brent, andPaul Kay,1969)。他们证明不同文化的颜色词的发展是规律的,遵循的是一套完整的演化序列。文化差异并不影响人类对于基本颜色词的共同划分,这在很大程度上补充了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在颜色序列中,黑色和白色是最基本的,任何语言都有;如果某个语言有三种颜色词,那么接着出现的一定是红色;其次类推,接着出现的就应当是绿色和黄色(它们或者合在一起,或者各自分开),然后是蓝色和棕色,最后是粉红色、紫色、橙色、灰色。光谱是连续体,英语把它分成六段:purple(紫色)、blue(蓝色)、green(绿色)、yellow(黄色)、orange(橙色)、red(红色);美国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祖尼人(Zuni)橙色和黄色被合成一种颜色。
关于文化(包括语言在内)的本质,以格尔茨(C. Geertz)为代表的相对主义(象征人类学)和以古迪纳夫(W.Goodenough)代表的普遍主义(认知人类学),一直存在争论。古迪纳夫把文化看成符号系统和规则系统,是存在于人们头脑里的个人现象;相反,格尔茨把文化看作公共现象,存在于建立在社会行动之上的共有意义的符码当中。(pp.18-20)格尔茨强调,文化并不是禁锢在人们头脑中的东西,而是体现在公众符号之中。社会成员通过这些符号交流思想、维系世代。
Culture, this acted document, thus is public,like a burlesqued wink or a mock sheep raid. Though ideational, it doesnot exist in someone’s head; though unphysical, it is not an occultentity. (Geertz, 1973:10)
如果说象征人类学代表了“由外向里”的观点,那么,认知人类学代表了“由里向外”观点。前者不大注意个体和生理,后者常常忽视社会性。需要指出的是,意义产生于互动,就像跳舞,舞伴要相互配合,根据对方的动作随时调整。瓦雷拉(Varela)等人提出,“环境”不是脱离神经系统的认知对象。神经系统为“环境”赋予当下的意义,当然,外在世界也参与了生物体之存在过程的建构。生物体和环境之间这种重复互动,就形成了耦合过程(structuralcoupling).(p.10)
本教程的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从语言关注目前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现代主题:族群、国民国家(nation-state,又译“民族国家”)、社会性别、权力(阶层或阶级)、体化实践(embodiedpractice)。作者始终紧扣普遍与相对、多元与一体的共生性质,围绕语言和文化异质多变、与社会密不可分的特点,画龙点睛地指出:
Linguistic practices are a sub-type of culturalpractices, those communicative practices sustaining social couplingthrough the use of linguistic signs. Because these practices sustainongoing social coupling, they are typically emblematic of socialdifferences, neither culture nor language are bounded homogeneousdomains; the knowledge of these practices is distributed along sociallines. (p.40)
传统的语言学研究,大都避免涉及社会和文化,具体到语义研究,也主要限于狭义研究。但是,随着学科的发展和交叉,语言学已经突破旧我,通过类似于社会语言学和人类语言学这样的分支,逐渐介入其他社会人文学科。语言来自社会和文化,最终也要回归社会和文化。具有人类学和社会学倾向的学者却更多地强调,在人类社会中,语言是文化协调者,而非思维的决定因素或缺乏能动性的工具。例如,在萨摩亚(Samoa)社会,政治辩论中的话语意义不取决于说者的本意,而取决于强大一方的意志,取决于遵循社会传统的协商和诠释过程。在那里,意义不是由一个人传给其他人,而是他们由共同创造。不是意义本身,而是意义创造,是约定俗成的。(p.7)这种观点颇符合以米德(G. H.Mead)为代表的美国符号互动论(象征交往理论,symbolicinteractionism):人类依据意义行动,意义来自以语言为媒介的互动;个人在使用语言的时候要考虑他人的态度和角色,把自己当成对象,个人既是行动者,也是对象,所以,社会是人与人互动的产物。(杨承荣,1985:148)俄罗斯思想家巴赫金(M.Bakhtin)认为,我们在现存的关系中生成意义,又从过去的关系中继承了语言和文化的实践,使我们拥有语言习惯的广泛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意义。(p.7)他认为,语言和言语不是一个抽象体系,不是独白,也不是生物心理学行为,而是言语互动的社会事件,“是由表述及表述群来实现的”。(巴赫金,1998,第二卷:447)
在一定意义上,仪式是一种施为语言(a performative language),而施为话语(a performativeutterance)本身构成了某种行为,超越了显然是必要的发有意义之声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例如允诺或事实,只有在说出某些规定词语的时候,才能完成。也就是说,仪式是一种形式化的语言。仪式言语不是操演者的随意创造,而是在教规中已经编码的程式,因而可加以准确重复。教规话语中的所指者,是用词语和行为的系列来指称的,按规矩这些词语和行为的系列以前都被操演过。(Connerton, 1989)这种体化实践(embodiedpractice)就是布尔迪厄所说的“惯习”(habitus),它指能动者(agent)以某种方式行动和反应的一组倾向。(Bourdieu,1977)
Performatives are encoded also in set postures,gestures and movements. The resources of this encoding are elementary.In rites the body is given the appropriate pose and moves through theprescribed actions. The body is held braced and attentive in standing;the hands are folded and placed as though bound in praying; persons bowdown and express their impotence by kneeling; or they may completelyabandon the upright posture in the abasement of bodily prostration. Theresources of ordinary language, its semantic range and flexibility oftone and register, the possibility of producing statements that can bequalified, ironised and retracted, the conditional and subjunctivetense of verbs, language’s capacity of lie, to conceal, and to giveideational expression to that which is not present—all these resourcesconstitute, from one vantage point, a communicative defect. (Connerton,1989:59)
布尔迪厄批评了语言学、文学批评和哲学中的就事论事和惟美主义倾向,反对索绪尔、乔姆斯基偏重心理、强调内部规律、把语言看作自足的体系的学术思想(狭义语言观),认为社会语言学过于注重细节,忽视宏观理论和诠释。在他们那里只有语言和言语、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区别,没有反映在语言上的各种社会不平等,这只能是一种“语言共产主义幻觉”(the illusion of linguisticcommunism)。他努力把语言和整个社会结构尤其是权力、资本联系起来,解析了反映社会不平等的“语言惯习”(linguistichabitus)。
无论语言还是文化,都不是匀质的范畴,有关语言和文化的知识都会反映社会分野。语言反映人观(personhood)、社会性别(gender)、社会地位乃至霸权。As competent speakers we are aware of the manyways in which linguistic exchanges can express relations of power.(Thompson, 1991:1)
One of the most momentous sociocultural changesover the last few centuries has been the emergence of the modernnation-state. Most of us in the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of NorthAmerica, Western Europe, and Australasia tend to take the concept ofthe nation-state and its associated national standard language forgranted, but, in fact, both of these are the outcome of centuries ofstruggles among competing political and economic groups to advancetheir own interests. (p.398)
罗伯特·菲力普森(RobertPhillipson)指出,英语和其他语言之间结构和文化上的不平等,是在肯定英语的支配地位,也在维护英语帝国主义。英语帝国主义是一种语言主义(linguicism),它使群体之间存在的物质权利、非物质权利和资源上的不平等关系合法化、现实化,并且在意识形态、结构和实践中得到复制和维持。由于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和经济格局关系,英语占有了更多的物质资源和象征资源,从而使那些英语熟练的人得益,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英语的地位。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英语师资培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都得到优先考虑,间接地反映了一种盎格鲁中心观(anglocentricity),也就是用昂格鲁文化的标准判断其他文化。(Phillipson, 1992:47)
体裁(genre)是一套用于诠释的规则,它把历史传承的图式(scheme)联系起来,为语言活动提供框架。(p.377)以史诗为例,它用的是诗学语言,其中充满了超语言或副语言(paralinguistic)的特征。史诗不仅要有具体的场景和本土文化主题,要利用那些超语言或副语言的特征,如韵律、半谐音(assonance)、程式化句法、诗节、叙事范式、视觉、声腔、乐器、服饰,等等。(弗里,2000:9)
在中国,人类语言学的成分可以追溯到罗常培的《语言与文化》(1950,1989),他在书中借助语义分析族群心理,研究了人名及其文化内涵,希望为语言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建造一座桥梁。八十年代,马学良和戴庆厦(1981)提出从语言特点的分析中观察民族特点,认为词义的多义性特点可以反映客观事物的相互关系和人的认识的变化。九十年代以来,张公瑾等语言学研究者把混沌理论(chaotics)引入自己的研究,不仅给语言学增加了新的视角,促成了有关研究的发展,也给中国认知人类学的雏形增添了新的内容。(纳日碧力戈,1998)纳日碧力戈运用结构主义理论,分析了蓝靛瑶亲属称谓的一些特点,希望能局部地再现语言学和人类学之间的对话。(纳日碧力戈,2000)
总之,本教程全面、系统、深入地介绍了人类语言学,几乎穷尽了所有相关内容,堪称该学科的“百科全书”。由于本书涵盖面非常广泛,研究体系和研究热点并立,有的以学科分支设章,有的以主题设章(如第5章“认知人类学”、第6章“亲属制”、第7章“颜色”),使格局略显庞杂失序,缺乏严谨的逻辑,好在每章之后都附有小结,对此缺陷有所弥补。此外,作者在开篇时把人类语言学归入语言学,而从内容看不如归入人类学更加贴切一些。当然,要想分清“人类语言学”和“语言人类学”并非易事,且不提它们各自和“社会语言学”的区分。因此也可以把它们统称为“语言人类学”或“人类语言学”,即把二者看作同义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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