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四种关于的学研究述要
作者
摘要: 对80年代以来关于"自我"边界划分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四种社会心理学理论进行简要述评,这四种理论是Greenwald等人关于"公我"、"私我"和"群 体我"的理论,Smpson关于"自足性自我"和"包容性自我"的理论,Markus和Kitayama关于"独立性自我"和"互赖性自我"的理论以及杨 中芳关于"个己"与"自己"的概念对比分析。出版源《心理科学进展》, 1999, 第3期:58-62
关键词:自我边界划分 / / 社会心理学
哈佛大学Thomas Shaw 曾经指出:“我们对事物和人的分类方式直接影响到我们对外部世界的体验,而我们自己却很少注意到这一事实。”[1]区分自我与他人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分类,因此, 个体如何在某种文化的生态下,建立自己的分类系统和解释系统受到社会心理学界的普遍重视,也成为近年来本土心理学、跨文化心理学、文化心理学等特别关注的焦点问题。
至今,“自我”到底包括什么,自我与他人有怎样的,自我觉知和自我蒙蔽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社会心理学。本文仅就80年代以来有关“自我”边界划分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四种社会心理学理论进行简要述评。
1 Greenwald等人关于“公我”、“私我”和“群体我”的理论
Greenwald通过对“自我卷入”(ego-involvement)和自我觉知(self- awareness )概念的统合, 进行了自我任务分析(ego- taskanalysis)[2]。在此基础上,Greenwald和Pratkanis 、 Bueckler 和Greenwald 提出从自我的动机层面将自我区分为“公我”(publicself)、“私我”(private self)和“群体我”(collective self )的理论[3,4]。他们指出, 个体的自我有三种为达到某种目标而产生的任务。这些任务与三种类型的有关。第一种任务是获取社会赞许,因此,对于个体来说的“有意义他人”的评价就变得至关重要,这就是“公我”。“公我”往往与“自我呈现”(self presentation )和“印象管理”(impression management)有关,也可以理解为James提出的“社会的我”(social self)的概念[5]。第二种任务是获得个人成就,这是指建立在内在自我评价基础上的个人成就,因此,较少受到他人评价的影响,是独立于他人的“私我”。第三种任务是获得群体成就,自我要完成群体对角色的要求,因此,群体的评价和目标被内化为个体的“群体我”。
Greenwald和Pratkanis、Breckler和Greenwald 的分类揭示了自我的公私两个面向,通过这一分类将自我与他人建立了某种联系。但是,这个“自我”是以身体(body)为边界的,因此,这个边界是清晰和明确的。“公我”和“私我”不过是同一边界的两个面。而涉及到群己关系的“群体我”概念也是如此,个体认同群体的目标和规范形成的“我们”概念,也是以个体为基础的,即个体愿意将群体的目标和规范作为个体自己的目标和规范,或者,只有通过认同群体,个体才可以达到仅仅依靠个体自己无法达到的个体自己的目标。可以看出,这一理论的背景是以个体主义为其特征的文化社会,所有划分的基础是一个独立的、有选择理性和自亾由的个体具有的自我概念。。
2 Sampson关于“自足性自我”和“包容性自我”的理论
Sampson 在讨论“个体主义”问题时提出有两种不同的个体主义的本土心理学, 其区别源于自我与非我边界(the self- nonselfboundary)的性质不同。“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self-containedindividualism)是一种边界坚实、标记清晰、 强调个人控制和排他性的自我概念。这种自我有明晰的自我领域和他人领域的区别。而“包容式个体主义”则与之不同,它的边界是流变的,且标记含混,强调的是场域对个人的权力和控制以及包容性的自我概念。这种自我的边界并不那么清晰坚实,而是可以将他人纳入边界之内的[6]。
Sarnpson发现,尽管西方学者更熟悉“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大多以为这种个体主义是唯一的,因此,许多研究以这一假设为其出发点),然而,从文化人类学、史学、研究以及阶级阶层分析的研究成果看,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或文化类型里,存在着“包容式个体主义”,并且在这些地区或文化类型里是有意义的。他引用文化人类学家Geertz对“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 是一种“特例”文化的评价[7]和历史学家Morris对“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是一种“偏离中心”的发展的评价[8]来说明“包容性个体主义”的合理性。同时, 他从任何一个文化所具有的三个核心价值——自亾由、责任和成就——进一步分析和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不仅“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文化可以实现这三个文化价值,“包容式个体主义”文化同样也可以实现这三个文化价值,后者甚至将有可能优于前者目前的状态。
Sampson 的创建在于他从自我概念的边界所反映出的内涵而不是一些文化的外在特征去寻找对于文化差别的解释。其中,他特别注意到自我边界的特征对于区分不同自我的重要意义,这与我国学者费孝通先生以“差序格局”概念[9]来解释中国人的自我特征的思想是一致的。
3 Markus和Kitayama关于“独立性自我”和“互赖性自我”的理论
Markus和Kitayama研究了自我概念中的文化差异,提出了“独立性自我”(independent self )和“互赖性自我”(interdependentself)的分析构架[10,11]。 他们认为西方人(以美国人为代表)和东方人(以日本人、中国人为代表)对自我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从西方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个体应是指以自己的特性与他人相互区别的、自主的实体。而所谓自己的特性,一般是指个体的能力、态度、价值观、动机和特质,这些特性必然影响和导致个体的某些与众不同的行为。Markus 和Kitayama认为, 许多东方文化中具有保持个体之间相互依赖的机制,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下,个体的自我其特点在于与他人的相互依赖。
图1 Markus和Kitayama独立性自我和互赖性自我概念示意图
Markus和Kitayama在解释图1时指出,图(A)中粗体的X 代表的是“有意义的自我表征”( the significant self-representation),“是一种去环境脉络化的自我”(decentextualized self)。 这种自我强调个体内在特征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在此基础上表现出他人的区别性与独立性,他激励和推动个体去实现自我,发展独特的自我潜能,表达个体特殊的需要和权利,展示个体与众多不同的能力。在这种文化中,他人只是个体进行社会比较的对象,而比较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个体自己的内在特性。
图(B)中的粗体X同样代表有意义的自我表征。但是,显而易见,这些表征处于自我与某些特别他人的联系之中。这样的表征强调的是个体与他人的联系与依赖。所以,个体行为只有在特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有意义。互赖性自我对自己的确定不是根据唯一性,而是根据自己与他人有关的那些特性。
根据这些的分析框架,Markus和Kitayama从认知、和动机过程对两种不同的自我结构和边界进行区分。他们发现,独立性自我有关自我知觉的信息一般来自自我特性方面,而互赖性自我有关自我知觉的信息一般来自重要他人以及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方面,独立性自我的情感体验更多来自自身内部,例如感官需求带来的体验。而互赖性自我的情感体验更多来自社会、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等较外在的因素。独立性自我往往成为推动个体表达自我和实现自己内在潜能的动机,而互赖性自我则促使个体注重发展与重要他人的交往并获得应有的地位。
Markus和Kitayama的研究将文化变量引入自我结果和边界概念之中,使过去西方人眼中的自我不再是唯一的人类自我表征。他们的发现对于整个社会心理学理论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有力的批评。例如,社会影响(从众等)、社会惰化和社会助长、态度与行为不一致引起的认知不协调等,都不适用于解释由互赖结构的自我构成的东方社会。他们将不同文化中的自我概念作为个体与社会行为连接的中介,较好地找到了解释人类行为的重要的、无法忽略的维度。
但是,使用Markus和Kitayama“互赖自我”的概念解释中国人的自我及其边界特性时,却仍如雾里看花。首先,在他们认为将中国人涵盖其中的“互赖自我”概念里,由于缺乏“差序”的含义,无法反映出中国人的自我所具有的“选择性”(在什么情景下使用什么原则与自己所包容的他人以及未容的他人进行交往)和“动力性”(对边界变化的掌握)等具有特征的内容。尽管,“互赖自我”已经不是西方人的那种自我,但是,却还不是中国人的自我。其次,“互赖”一词无法表达主从关系,掩盖了中国人自我所具有的自我中心的特征。
4 杨中芳关于“个己”与“自己”的概念对比
香港学者杨中芳提出在“自我”的范畴内,区分“个己”与“自己”。前者代表将自己与别人的界限以个人身体为标志,在西方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中通常称之为“自我”(self);后者则代表一种不但包括个体的身体实体,而且还包括一些具有特别意义的其他人(即自己人)。她认为中国人的“我”属于后者[12,13]。为了清楚起见, 我将这一区分以表1概括。
表1 杨中芳关于“个己”与“自己”的概念对比
文化类型 | 中国人 | 西方人 |
使用的概念 | 自己 | 自我 |
边界内部包含的内容 | 个己 | 个己 |
自己人 |
由于西方社会心理学没有将“自我”做上述划分,则必然将西方的“个己”等同于“我”的事实当作普适性的真理。因此,他们即便提出了“社会自我”等相关概念,却仍然是从“个己”的立场出发的。中国人的“我”也是有以身体为边界的“个己”的,并且这个“个己”处于“我”的核心位置上,但是,这个“个己”与某些他人的区分不是坚实的和明晰的。中国人的我他边界是在包括“个己”和“自己人”的“自己”与“外人”之间。
可以看出杨中芳关于“个己”的划分深受Sampson 关于“自足式自我的个体主义”和“包容式个体主义”划分的影响,也与我国社会学人类学家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概念相吻合。杨中芳和Sampson 的划分都超出了一般社会心理学家的西方个体主义立场,注意到了边界的扩张或收缩式的自我的存在。因此,是上述各种关于自我结构及其边界划分理论中最为出色的理论。但是,在概念的层次表达上仍然欠清晰。
除了第一种划分外, 后面三种划分都表现出文化心理学的意识。Sampson、 Markus和Kitayama以及杨中芳都注意到了在不同的文化下,个体的自我边界结构将是各具特色的。可以说,他们的观点蕴含了新的研究路向,也会给这方面的研究带来新的启示。如果我们参考有关自我文化价值观的跨文化研究,将会对他们的理论价值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www.nmgpsy.com内蒙古心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