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由美国心理学会(APA)教育事务工作组主席Carol A. Falender教授在“督导与伦理:与治疗的专业化研讨会”的大会报告《全球视野下的临床督导:基本技能及胜任力》。Falender教授的报告从督导这一专业活动在全球的现状,讲到专业督导所需的基本技能及胜任力,再到针对督导的专业培训,环环相扣,深入浅出。下面奉上本次精彩报告的文字内容:
文字稿
我首先要感谢东方明见,江光荣教授以及整个大会筹委会,还有段昌明教授以及我的翻译,非常感谢,能来到这里真的很荣幸。同时,我还想要表达我对Goodyear教授的尊重,然而,我还得说,我不同意Goodyear教授的观点,惊喜吧!我想说的另一个事情是,“刻意练习”这个主意漏洞百出。(编者注:Goodyear的报告前一次推送)我觉得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督导师的培训不是连续的。在美国,有人研究过有多少督导师参加过培训课程。事实上只有20%-40%的督导师曾经学习过督导课程。获得持续性的胜任力将是一个核心问题。因此督导师就会低估了受督导者整个对于胜任力的构建;更有甚者,临床督导当中的反思性实践会因此不再产生。(编者注:Falender教授与Goodyear教授为好友,二位均为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培训班授课老师。)
Falender教授(左一)与Goodyear教授(右一)在东方明见专家答谢仪式
Falender教授(左一)与Goodyear教授(左三)共同为注册督导师班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大家可以来花几秒钟想一下,当你听到“临床督导”这几个字的时候,你脑子里面想到了什么呢?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经常的做法就是用自己被督导的方式去做督导。我们知道,这就叫“耳濡目染的督导”。你们能想一下这样会产生什么问题吗?——我们认为临床督导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实践,需要完全不同胜任力的训练。我们也许要像是段昌明教授以及其他的演讲者都很优雅地考虑到了全球化、文化、伦理以及督导的交融问题。我很欣赏钱铭怡、江光荣以及贾晓明教授在中国增加了督导的专门训练。督导师的胜任力到底是什么?你们可以自己想一想,是不是每一个督导师都很胜任?在之前,至少是几十年前,没人关心这个。因此,假设就是,如果你在做督导,那么你肯定是个胜任的督导师。这听起来对么?有些人已经笑了。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国家的研究当中已经发现了有害的以及不足的督导了。在美国、爱尔兰、南非以及其他国家都已经有研究者开始研究有害的以及不足的督导了。就给大家看一点有害的或者不足的督导的样子——很极端——性……不仅仅是性骚扰,类似于对于受督导者的性攻击;给受督导者毒品,一起嗑药;督导师完全没有督导的胜任力之类的。在我们自己在佩珀戴因大学的实验室当中,我们研究了无效的督导。我们回顾了受督导者报告的,督导师的违反伦理的行为。我们要求受督导者报告他们与督导师工作当中的问题,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报告督导师对文化不敏感。顺道补充一下,剩下的排名比较高的问题是对伦理、伦理失误以及不合伦理的行为关注不够。
所以这里就体现了一个挑战,也是今天一上午不断反馈的主题,那就是要建立一套国际化的标准,能够广泛性地识别和反应出来不同的文化信念以及不同的实践。有两个国际性的研究机构在研究普适性的督导胜任力的国际标准。其中一个也发表了一个普适性的伦理准则,让所有的心理学家都觉得很了不起。另一个就是一个国际的普适性的师的的胜任力标准,其中也有中国的代表。问题在于——这也恰好回到了Goodyear教授的观点上——胜任力是一个移动的目标,胜任力要求终生学习的态度。我对现有的胜任力运动不满意的一点就是,好像是过了某一个点就可以抛弃胜任力了,过了这点你就可以放松了。所以必须用某种方式努力重建胜任力的标准,这也需要大量的持续性的努力来达到胜任甚至是成为专家。我们觉得基于胜任力的督导模型当中最棒的一点就是,它能够提升或者至少是意在提升受督导者的评估的能力。胜任力和发展成为专家水平的技能都需要自我评估。胜任力运动从最开始就根植于对自我评估的反馈当中。我们使用胜任力的基准参照表进行评估,这个参照表也应该是文化适切的。但是,我们又回到了一开始的观点上,我很希望我们中国的同事们可以研究和发展出来他们自己的用作自我评估的胜任力基准。
而另一个令人不安的阻碍就是心理学家不太擅长接受反馈——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另一个训练的内容就是要训练、示范和接受反馈。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情况,因为我们有点卡在中间了。如果我们不能得到反馈,不能接受反馈,那么我们就很难提升我们的自我评估能力。花点时间想一想,在你自己的督导经验当中,什么东西的影响最大?是正式的课程吗?是继续教育吗?还是你自己受督导的经验?还是你自己的阅读学习?你猜哪种是90%以上的人都会选择的?还是第三种,就是自己被督导的经验。这就是对临床督导的训练标准化面前最大的阻碍。
所以,看看积极的方面,我们来看看一个临床督导的定义。督导是一种专门的职业活动,它建立在一种合作关系上。“合作关系”很可能,从文化上看根本是“关系张力的异常”。你能想象吗?跟你的受督导者合作,因为你们的关系是一种等级关系。所以问题就变成了你们要如何在一个等级制度下面构建合作关系,而又不会被文化限定的关系张力异常影响?所以,不让受督导者丢脸,还要在督导关系中保持对受督导者的尊重。督导的目标是提高被督导者的职业胜任力和实践的科学化,监控服务质量。这可能就是另一个文化上的不一致。可能给出矫正性的反馈是很困难的,而矫正性的反馈是临床督导的最基本的要素,这就是一个障碍。保护公众是督导师的最重要的职能。“把关者”这个功能也很复杂,这个工作就要求没有不胜任的人能够进入到专业工作中。我想这也是文化上“张力异常”的部分,我们需要真的想一想把关者的角色,尤其是与当政策制度也参与进来的时候。
大家需要了解,这是美国心理学会的一个临床督导专业的委员会制定的定义。Goodyear教授和我都是这个委员会的成员。你可能通过Goodyear教授的报告已经得知了自我评价的偏差,以及我们在自我评估上面到底有多么的不擅长。一般我们都会报告自己是表现最好的那20%。在这个研究里,25%的人都报告自己是最好的那10%,如果我们动用我们的统计学常识,我们就知道这在数学上是不可能的。我们也知道我们有多么不擅长识别哪些当事人有恶化,我们在这方面的技能真的是很差很差。这个研究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进行的,能在第一线看到这个研究结果真的很有趣。他们的做法就是研究一组当事人,他们的咨询师正在被心理学家督导;而另一组的咨询师则是被正在受训成为督导师的实习督导师督导。这个研究带来的好消息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有所改善,至少从他们的自我报告当中看是这样。但是坏消息是,那些被自己的朋辈督导治疗师的当事人都未获得实质性的改善——无论是自己的评估还是第三方的评估角度——当事人都还停留在原本的精神健康水平中。但是那些被有执照的心理学家督导的受督导者,他们的当事人事实上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他们提高的多的多的多。
我想我们快说到点子上了。有充分的训练,督导可以出乎意料的有效。并且能有影响很多,从受督导者的行为,到当事人的治疗效果。所以我们的确得进一步地看这个问题,并且研究督导师的训练对督导师、受督导者和当事人的影响。我们看到的是,国际上,对临床督导的价值的看法也是大不相同的。比如,在有些国家,临床督导是不会获得任何的经济上或者任何其他方面的回报的。这就是个恶性循环,我们不重视督导,就不会鼓励人们去做受督导者,我们也就不会推进这个领域。在中国,你们还有大量的机会,因为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你们能够决定一些东西,你们有权利去更加重视临床督导。有一些设定其实很重要,无论是否是从国际或者普遍的视角看,这些设定如下:心理学家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是否需要正式的训练使得一个人成为心理学家?作为心理学家需要怎样的学位?有些国家的心理治疗师只要求本科学位,有些需要硕士学位,有些则需要博士学位。有没有与“心理咨询师”定位不同的相关的工作?有没有什么政策?有没有执照的区别?成为督导师之前有没有正式的准入要求?在美国,由于一些指导纲要的发布,这一点上有一些改变。比如我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成为督导师之前至少要有6小时的专门课程,获得执照之后每两年还要再参加一次这种课程,这些规定能从整体上改变什么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是个开始,至少这在告诉我们,作为督导师你必须要参加正式督导师的培训。更大的隐患在于,很多督导培训根本没能考虑到多元文化的议题。当我们讨论多元文化的议题时,我们并不仅仅考虑的是当事人,我们还要考虑受督导者,也就是咨询师,也在讨论督导师——那个掌握权利的人。督导师很多时候成了那个等式里面缺失的一环,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很少有人注意到督导师本人相关的多元文化议题。
接下来,我们把焦点转到目的明确、系统化的实践这个主题上。这是一个影响力很大的运动——有意的以及系统的。这不是传统风格的督导——走进一间屋子说:“讲讲你的当事人吧”。这是一种实现计划好的方式,有一系列的步骤以及一系列的方法。这其中包含一个学习的循环,我们相信督导师应该首先进行对自己胜任力的自我评估。督导师的行为是非常有力量的,这样的行为能够示范他们对于对胜任力和自我评估的重视。第二个重点是在,一定要直接地观察他们的受督导者做咨询的实际情况。你可以自己想想,作为受督导者,你曾经被实际观察多少次?作为督导师你曾经多少次观察过你的受督导者的工作?还有一个大量缺失的步骤——反思。后退一步,然后反思,你到底观察到了什么。然后就是给予反馈,具体的、目标导向的、行为的反馈。然后就是计划——为受督导者和当事人做计划。然后我们就会重复这个学习循环。但是这种对于反思性实践的强调长期以来一直是缺失的。受督导者报告,督导师并没有示范反思应该如何做。知道为什么督导师不反思吗?——时间,时间不够。他们(督导师)仅仅是说“没时间”——督导师说“没时间”,那么受督导者就会说“你疯了么?我们根本没时间!”我们相信,想要成为一个胜任的督导师,需要系统性地在督导当中做到如下这么多事情:
- 督导者的自我评估——包括评估、干预、多元文化的交融
- 督导关系-合约
- 评估强度、张力、破裂和修复
- 鼓励重视当事人和督导双方多重身份的多元文化世界观
- 关注个人因素和反应
- 评估、针对胜任力的反馈、来自被督导者的反馈和评价
- 伦理、法律和规范问题/标准
- 自我关照
- 不断的自我评估和系统评估来趋近文化共同体的胜任力
所以首先督导师必须进行自我评估,不仅要评估他们作为督导师的胜任力,还需要评估自己的特殊技能、态度以及知识。抱歉,我漏掉了一点,就是多元文化交融这一点也需要督导师自我评估。然后他们需要正式地开始一段督导关系,建立一段仅为督导而特地构建的关系。不幸的是,绝大多数受督导者走进督导师的房间,然后就听到“说说你的个案吧。”而完全没有询问哪怕一点点关于“你从哪来呀?”“你有些什么样的经验呢?”甚至 “你的目标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这些都是应该在一份督导协议当中,这是一份知情同意的文件。督导师需要评估关系的强度、张力、破裂以及有足够的技能来修复这些破裂的关系。他们需要鼓励多元文化的胜任力,还需要留意反应。我曾去参加过一个聚焦于的培训,当中督导师说:“我的所有受督导者都再也不想看到任何一个有创伤的孩子了”。这就说明,反移情没能被指出来。我们还需要聚焦于评估和反馈;伦理、政策以及法律问题;自我关照问题;以及不断的自我评估和系统评估来趋近文化共同体的胜任力;并且我们自己也要接受反馈,并且给出反馈。请一定要牢记,督导从来就不包括对你的受督导者进行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