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型精神性【1】
——关于后天性、大量恐惧症及【2】及某些幻觉型之心理学理论
The neuro-psychoses of defence (III,43-61)
Ⅰ
对一定数量的恐惧症及强迫症案例所作的深度研究,驱使我尝试去对他们的症状作一解释。这一解释在随后的大量案例中,让我得以成功推测同类疾病中病态性意象的起源。这是为什么我认为它值得进一步切磋、研究。与这一“恐惧与强迫的心理学理论”同步,我对患者的观察在歇斯底里理论上也有所进展,或不如说,对目前流行的理论有了一个修订。我认识到,在歇斯底里与我刚才所述的这些官能症之间,有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另外,我有机会渗透到某种无疑是精神病的精神机制中,并觉察到尝试在此应用上述观点,可以在精神病与上述两种官能症之间,建立起足以说明问题的联结。作为本文的总结,我将提出自己用于这三种病例的一个辅助性假设。
II
我认为,对歇斯底里理论有必要作出一个修正。我将从这一修正开始。
自从有了贾内P. Janet 、布洛伊尔J .Breuer,及其他一些出色的工作,人们已经可以普遍接受的观点,是认为歇斯底里的症状,就其到目前为止所能被人理解的,都验证着一种“意识分裂”假设,伴随着精神群分离的形成。至于这种意识分裂的来源,它在歇斯底里官能症整体中所担当的角色,这些意见都不了了之。
根据贾内的理论【3】,意识分裂是歇斯底里这种疾病的原生特征。它建立在一种精神综合能力的天生缺陷、“意识场”的狭隘之上,是为患有歇斯底里的个体打上了衰退烙印的种种精神痂伤。贾内的这一理念在我看来,激起最为多样化的争议。布洛伊尔与之相反的观点可以在我们的《共同论述》【4】中找到。布洛伊尔认为以歇斯底里“基础和条件”,是意识的某些特殊状态之突如其来,与梦同类,带有对联想能力的限制。布洛伊尔建议将它们命名为“类催眠状态”。意识分裂,因而是次生的、后天获得的。在类催眠状态中浮出水面的那些意象,被割断了与其余意识内容之间的联想式信息传递,意识分裂是由这一事实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