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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泛性论文化观的一部代表作。它集中论述了现代社会的性道德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强调了性的因素是现代社会文化危机、人的与神经症的主要根源,抨击了现代社会的性道德观,提出了改善文明与发展文艺的性本能升华作用说。
在埃伦费尔(Von Ehrenfels)新近出版的《性伦理学》(1907)中,作者对自然的和文明的性道德(sexual morality)作了区分。根据作者的观点,我们可对以上两者作如下的理解:自然的性道德指人类永久保持健康与效能的能力,而文明的性道德指旨在促使人类加强的生产文化活动。作者认为,只要比较一下人的内在特征与其文化成就的关系,二者的差异就可得到很好的说明。在对这一思想做更扩展的思考时我会向读者引介作者书中的观点,而我对作者观点的引用则仅仅作为我对该问题研究的起点。
可以设想,当文明的性道德占据主导地位时,个体的健康与效能会受到损害,而这种以牺牲为代价的损害若达到一定点则最终导致文化的目的本身也受到损害。埃伦费尔确实指出了这种性道德的一系列恶果,对于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这种性道德无疑应对这些恶果负责。虽然他也充分承认这种性道德对推进文明的巨大作用,但他同时也论证了改革的需要。在他看来,文明的性道德的特征表现为原本对的要求也带到了男性的性生活中:除了在一夫一妻制的当中,所有的性生活(sexual intercourse)都要受到禁止。然而,考虑到两性间的天性差异,男性的偶尔偷欢却受到了更轻的惩罚,从而导致了事实上男性的双重道德标准。一个接受了这种双重道德标准的社会怎能产生对“真理、诚实与人道的热爱”?若超过了一定限度,必使人变得伪善,对错误麻木不仁、自欺欺人。不仅如此,文明的性道德在炫耀一夫一妻制的同时,损伤了性的选择(selection by virility),其实,在文明人之间,由于人道与卫生的考虑,性的选择已降至很低水平,岂不知性的选择本身足以导致个体内在结构的改进。
在文明的性道德所带来的恶果中,有一个特殊情形常被医生所忽视,而我将会在本文中作详细分析,因为我认为现代社会神经症的增多与蔓延均与此有关。偶尔,有的神经症患者提醒医生,对引发病症的个体现状与文明要求之间的冲突给予注意。他们说:“在我们家,所有的人都变得神经质,因为我们总想比我们的实际或我们能达到的更好。”同样,医生也经常发现,神经症患者的父辈曾过着简单而健康的田园生活,在他们过上大都市生活的极短时间内将孩子的生活提高到了很高的文化水平。但最重要的是神经科专家在大声疾呼:“神经症的增加与现代文明生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关于这种联系我们将引用一些著名观察者的陈述作为证据。
厄尔布(W.Erb,1893)说:“对于现代生活使得神经(质)疾患(nervous illness)不断增长的问题可以做出毫无迟疑的肯定性回答,只要看一下现实就足够了。许多事实已清楚地表明,现代生活的出色成就,各个领域的发现与发明,为求进步而日趋增加的竞争,均需付出极大的心理努力方能取得与保持。为了生存斗争,个体不得不满足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而只有付出全部的心理能量(mental powers),这些需求才能满足。与此同时,所有阶层的需要及对生活的享乐需求都在增加,空前的奢侈蔓延到整个社会,而在过去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漠视、不安与贪婪充斥于社会的每一角落,遍布全球的电报与电话网使得传播系统惊人地扩展,并彻底改变了商贸条件。一切都变得匆忙与狂躁:晚上旅游,白天经商,即使是‘假日旅行’也令神经系统紧张。严重的政治、工业与经济危机引起了空前的广泛躁动。人人都过问政治,政治、宗教与社会的斗争,政党、竞选及工联主义(trade—unionism)的恣意滋蔓撩人发火,令心灵更加紧张,连娱乐、与休息都不得安宁。城市生活愈发繁冗与焦躁。疲惫的神经试图通过增加刺激、陶醉于愉悦而得以复原,其结果则导致更大的衰竭。现代文学不厌其烦地关注激惹公众激情的话题,这只能激励纵欲,造成追逐快乐,蔑视基本的伦理原则及各种理想,呈现于读者面前的往往是病态人物、性变态行为、革命斗争等问题。强烈的噪音、不和谐的音乐震耳欲聋;剧场里令人激动的表演征服了我们所有的感官;造型艺术对令人作呕的、丑陋的、富有暗示性的内容情有独钟,并将现实中最令人惊恐的现象毫无迟疑与掩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这种一般性描述足以表明现代文明的种种危险,让我对此情景做更细致的补充。
宾斯万格(Binswanger,1896)说:“神经衰弱(neurasthenia)被描述为一种现代病。比尔德(Beard)作为第一个阐释该病的人,认为这种新的神经(质)病(nervous disease)特别容易在美国产生,当然这种假设并不正确。但既然是一位美国医生首先发现并描述了该病的特征,显然这是建立在广泛的经验之上的,它毫无疑问地表明,在神经衰弱与现代生活之间有着极密切的关系:贪婪的金钱追求,放纵的占有欲望,技术的巨大进步使人际交往产生了时空的幻觉性障碍。”
冯·克拉夫特·埃宾(1895)说道:“无数文明人的生活方式中充盈着大量的不卫生因素,难怪神经症会令人悲哀地加速增长,而这些有害因素会首先并严重地作用于脑。在过去的10年中,政治与社会,尤其是商业、工业和农业的改变,带来了职业、社会地位与财产的巨大变化。而这一切均须以损害神经系统为代价:人们必须付出更大的能量消耗(expenditure of energy)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与经济需求,而用于复原的机会又微乎其微。”
我认为,诸如此类及其他许多类似的意见倒没有什么错误,只是尚不能充分地解释神经(质)障碍(nervous disturbances)的详情,更忽视了病因学的最重要因素。如果不去考虑神经质的不确定的形式,而是考虑神经(质)疾患的具体表现,我们就会发现,正是施加于文明人(或阶层)的“文明的”性道德对性生活的压制而导致了神经症的产生。
我已在以往的一系列技术性论文中陈述过论证这一观点的事实,在此不再赘述。不过我会引用我研究中最重要的观点。
审慎的临床观察使我们对神经性(质)疾病①(nervousdisorders)可做两种分类:神经症(neuroses)和精神神经症(psychoneuroses)。前者的障碍(症状),不管是身体的或心理的,本质上是一种中毒现象(toxic),类似于神经毒素(nerve poisons)的过剩或缺乏现象。这些神经症统称为“神经衰弱”,绝无遗传的作用,而往往是性生活的有害因素使然。由于该症与这些毒素有关,仅凭临床观察就能立刻找到它与性问题的因果关系,然而,被权威人士所谴责的文明的种种有害因素,似乎与神经症没有任何规律性的联系,因此,我们可以将性因素视为神经症的基本原因。[①20世纪初精神医学尚不发展,器质性神经疾患与心因性精神疾患未有明确划分,帮弗洛伊德常用nervous disorder神经(质)疾病以表示心理疾病。目前所谓的神经症(neuroses),当时弗洛伊德认为包括两种:一种是因神经系统化学中毒所致的神经衰弱;一种是因心理因素所致的精神神经症(psychoneuroses)或称神经( neueropsychosis),包括癔症等。当然,今天已不采纳神经衰弱系由神经系统中毒所产生的“神经疾病”的病因说,统统归之为神经症,属于心理疾病的范畴。——中译者]
而精神神经症,与遗传的关系较为明显,但病因尚不十分明确。不过,,作为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使我们认识到,这些疾病(癔症、强迫性神经症等)是心因性的(psychogenic),源于(压抑了的)观念化情结(ideational complexes)的活动。这种方法同样使我们知道,一般而言,这些潜意识情结具有性的内容,它们源于人未被满足的性需要,代表着一种替代性满足(substitutive satisfaction)。因此,我们应当将破坏性生活、压制性活动、歪曲性目标的因素视为精神神经症的病因学原因。
当然,关于神经症中毒性与心因性的理论区分并不否定以下的事实,大部分神经症患者都源于两方面的原因。
同意将性因素作为神经(质)疾患病因的人,同样会接受我的进一步分析。下面我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探讨神经(质)疾患何以会不断增多的问题。
概而言之,我们的文明建立在对本能的压制之上。每一个体都必须做出一定的牺牲,如中的权力欲、进攻性及仇恨性。正由于此文明才得以产生——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共享。
毋庸讳言,除非在危急时刻,正是源于性欲(erotism)的家庭(family feeling)才使得分离的个体甘愿自我克制。这种自我克制在文明的进化过程中是渐渐进行的,每一步都受制于宗教:放弃本能满足被视为神明,公众财产被视为“神圣”;生性刚烈,任本能狂喷者被视为“罪犯”、“歹徒”,不得不直面社会的冷面冷眼,除非他的社会地位或特殊才能使他向世人证实他是伟人、“英雄”。
研究表明,性本能包括许多方面或成分,在人类比在其他高等动物中发展得更为强烈,它几乎完全超越了动物的周期性而变得更加稳定。它可拿出巨大的能量用于文明活动,在实现这一目标中其物质强度并未减少,这种将原来的性目标转移到另一不具性特征的目标上的能力叫做升华。与升华的文明价值相对应,性本能还会出现顽固的固着倾向,使其不为它用,有时还会导致所谓的变态。性本能的强度在个体间存在差异,故有多大部分会用于升华也不尽相同,似乎是个体的先天特性决定了性本能升华比例。此外,经验及智慧活动对心理器官(mentalapparatus)的影响更强化了性本能的升华。然而,如同热不可能全然转化为机械能一样,性本能的扩展并非是无限度的。一定程度的直接性满足对大部分器官都不可或缺,否则将导致客观上的功能伤害和主观上的不快体验,出现一定的病症。
如果考虑到人类的性本能不仅仅为了生育,而且还为了获得某种快感,那么我们的视野就会更为扩展。这可从的活动中得到证明:在婴儿期,快感的获得不仅通过性器官(genitals),而且通过身体的其他部位(快感区),并可以不指向任何客体,我们将这一阶段称做“自体性欲”期。在我们看来,对孩子的这一行为应予以限制,否则持续下去会导致性本能的难以驾驭和毫无用处。性本能的发展便从自体性欲到“对象恋”(object—love),从快感区的独立存在到从属于生殖器的主导,此时才具有了生育的功能。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部分性兴奋(sexual excitation)不具备生育功能而有利于升华。因此,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用于文化活动的是那些被压制了的性兴奋的“倒错”因素。
考虑到性本能的进化特点,我们可将文明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性本能完全与生育无关而自由活动;第二阶段,除了生育之外其他的性本能均受到压制;在第三阶段,生育变成了“合法”的性目标。今日“文明的”性道德反映的就是第三阶段的特点。
如果将第二阶段视做发展的平均水平,我们必须看到,仍有一部分人由于生理结构的原因还是不能适应。如上所述,性本能应从自体性欲到联合性器官活动的对象爱恋,但尚无一人已正确并充分地完成了这一发展过程。发展中的障碍导致了两种有害后果及其关系(相对于用于文明的性欲),其实这两个方面利弊兼而有之。
其一是各种性变态(perverts)的产生(将性本能过剩和难以自制者排除在外),将性欲固着于婴儿水平,从而影响了生育功能的建立;其二是(homosexuals)或性变态(inverts),其性目标竟令人不解地离开异性,那么,为何这两种发展障碍所导致的恶果不如想象的那么严重呢?我们认为,即使性本能的一个或多个成分发展受阻,其他成分仍会联合起来使人的性生活指向最终的有用目标。性变态者(同性恋者)倒是常常因其性本能的文化升华而变得成就斐然。
性变态者和同性恋者若达到了极致水平,便被社会视为无用之辈,不免郁郁寡欢。必须承认,即使在文明的第二阶段,也会有一部分人因不能满足文化的要求而受尽苦难。这些体质异常人的命运将因其性本能的强度不同而迥异。对于强度较弱者(由于性倾向的被压制而形成),其冲突在于自身行为与所处文明阶段的道德要求。但从理想的角度去看,这恰恰是他们意欲获得的,因为他们不得不将本该用于文化活动的力量拿出来处理由性本能受压制所导致的结果:对内压制,对外麻痹。我们关于文明第三阶段上男女禁欲结果的分析也适于他们。
经验表明,对大多数人而言,超过某一限度其肌体就难于满足文明的要求。因此,那些不顾肌体条件一味追求“崇高”的人,便成了神经症的光顾者,如果他们稍微表现得差一些,就会更健康些。对一个家族中一代人的观察常常印证了性变态与神经症正负关系的正确性。比如,若哥哥是性变态者,那其妹妹往往是神经症者,尽管作为女人她的性本能要弱一些,不过她却表现出与哥哥相同的倾向。同样,在许多家庭里,男人是健康的,然而从社会的观点上看却是极不道德的;同一家中的女人倒是崇高而优雅的,不幸却患上了重度神经症。
文明的标准要求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性生活方式,这是社会不公正的明显现象之一。事实上,由于肌体的原因,有些人可以轻而易举地适应社会的要求,而有些人则须付出心理上的巨大牺牲。不过,由于道德规范时而被冒犯,其严重性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以上所讨论的问题均是针对文明第二阶段的要求而言的,它表现为,凡被称做性变态的性行为都受禁止,而正常的性交可以自由进行。我们发现,即便对性自由与性禁忌做如此划分,仍然会有一些人因性变态而遭拒绝,另一些做出努力防止了性变态的人却患了神经症。如果性自由受到更多的限制,文明的要求提高到第三阶段的水平,即婚姻外的任何性行为均被禁止,那就不难预测其结果了。天性刚烈、公开反抗文明要求的人将剧增,而天性柔弱的人,一方面要承受文化的压力,一方面又要抵抗本能的冲动,这种冲突所导致的神经症也会猛增。
1.在文明第三阶段的要求之下,个体的任务是什么?
2.被许诺的合法的性满足可否对其他性满足做出补偿?
3.禁忌的恶果与文化的关系如何?
要回答第一个问题,必然涉及性禁忌(sexual abstinence)。前面已多次讨论过,在此不做详论。文明的第三阶段要求男女两性婚前都要禁欲,独身者的禁欲则要保持终身。所有的权威人物都认为,性禁忌对人无害,且不难做到,医生也普遍支持这一观点。然而,可以断定,要控制住像性本能这样强烈的冲动,个体必须付出全部的力量。依靠升华,即将性本能由性目标移至更高级的文化目标,也只是极少数人间断地才能做得到的,在炽热强盛的最难做到。因此,大部分人要么患了神经症,要么受到某种伤害。经验表明,社会上的多数人天性上不适于禁忌。在今日文化的性道德要求之下,轻微的性禁忌足以使人随时患病或犯严重的病。我们认为,如果正常的性生活因先天缺陷或发展障碍受到威胁,最好的消除办法就是性满足本身。一个人越是易患神经症,就越是难以忍受性禁忌。如前所述,脱离了正常发展的本能会变得更加移动不定。即使按文明第二阶段的要求保持健康的人,今日也会有许多患上神经症。性满足心理价值的提高是以性挫折为代价的,受挫的力比多随时查明性生活结构的“弱点”,然后寻找出路,用病态的神经症实现替代性满足。能够找出神经症原因的人很快会相信,我们社会神经症的增加乃是性禁忌被强化(intensification)的结果。
这将把我们带到下一个问题,即婚后的性交可否对婚前的禁忌做出充分补偿。反对这种观点的资料不胜枚举,在此仅做最简短的总结。首要的注意事项是,文明的性道德甚至对婚后的性交也施以限制,因为夫妻仅用少数的利于生育的动作达到相互满足,其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性交只有几年的时间,同时我们还不得不将由于考虑妻子的健康而节欲的时间扣除在外。如果从婚姻具有满足性需要的意义上看,3年、4年或5年之后,婚姻也就等于失败了,因为节育破坏了性快乐,伤害了夫妻间美好情感,甚至导致疾病的产生。对性交结果的恐惧,首先导致夫妻身体柔情的丧失殆尽,其次是心理情感的隔阂,原先激情似火的爱随即便荡然无存了。精神上的失望与肉体满足的被剥夺,使大部分夫妻又回到了婚前状况,只是幻觉的丧失使他们感到更糟糕。他们必须重新用自己的刚毅驾驭性本能或将其转移。我们无需追问一个成年男人会节制到何种程度,经验表明,即使在最严格的性戒律面前,他们也会暗暗地利用性自由的便利,放纵自我。这种对男人的双重道德标准使得社会本身也认为那种施于男人的清规戒律是难以奏效的。经验同样也昭示,担负繁衍人类的女性只能将很少的性本能用于升华,虽然婴儿吮吸时等于找到了充分的性对象替代,但孩子一长大替代便不复存在了。我一再声明,婚姻的幻灭会使女性患严重的神经症。并使她们的终生蒙上阴影。当今文化下的婚姻,早已不再是根治女性神经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作为医生的我们再也不要这样看待婚姻了;相反,能够忍受婚姻的女孩是健康的。我们急切地奉劝男病人一定不要与患过神经疾病的女孩子结婚。婚后的偷情倒可以医治神经症。然而,女性受到的教育越严格,对文明的要求就越服从,也就越害怕采取这种方式。为摆脱欲望与责任感的冲突,她仍需通过神经症加以“庇护”(refuge),疾病成了保护她美德的最安全的港湾。婚姻本应能满足文明人在青春期的性本能,但事实上它却毫无能力。因此可以说,它不能补偿婚前禁忌的结果。
承认了文明的性道德的危害,第三个问题也就可以回答了。对性的普遍禁欲导致了文化的进步,同时也导致了少部分人患有严重的疾病,似乎利大于弊。我必须承认,我不能就得失的轻重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我会对失的方面做出更多的考虑。说到禁欲,我坚持认为,它所带来的远不止神经症,而且神经症的严重性在很大程度上也未被充分认识。
我们的教育和文明以延缓性发展和性活动为目的,这种延缓刚开始时当然无害处可言。考虑到受过教育的年轻人要到很晚才独立并自食其力,这种延缓是必需的(这提醒我们,我们的文化机构之间有极密切的关系,任何一方面的改变都必须顾及整体)。但对20岁以上的人仍实行禁欲,则不可能不受到年轻男子的反对。即便这样做不导致神经症,也会招致其他的危害。可以确切地说,对强烈的本能的抗争,及为了这种抗争而加强了的伦理及美学力量,“铸就”了人的性格,这对天性的某些方面确实是真实的。但同时还须承认,今日人们的性格差异,往往表现为对性的控制程度。在大多数情形下,当一个年轻人必须付出全力以赢得社会财产和地位时,对性的抗争却耗尽了他的能量。个体究竟会有多少性活动,能够将多少性本能用于升华,存在着明显的个别差异和行业差异。禁欲的艺术家实难想象,但禁欲的年轻学者却司空见惯。艺术家的艺术成就受到的是性经验的强烈刺激,而年轻学者则因对性的控制而专注于研究。总之,我认为禁欲不可能造就充满活力而自立的人,也难以产生创造性的思想家、勇敢的解放者或改革者,倒是容易造就一批“行为规矩”的弱者,他们在芸芸众生中失去了自我,并不情愿地听任一些强者的摆布。
尽管人们努力于禁欲,但性本能总是任性而难以改变的。文明教育只可起到对婚前性本能的暂时压制作用,此后就可让其任意而为了,一些极端的措施要比压制更为有效。由于不情愿的压制如此过分,以致当性本能放纵时它却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因此,对一个年轻男子而言,彻底的禁欲肯定不适于他结婚。意识到这一点的女子,倒是常选那些在其他女子身上证明是其男子气概的人为夫。婚前对女子所施行的严格禁欲,对女性产生的恶果更为明显。显然,教育之于婚前女子的性压制,岂止是低估,它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强制手段,它不仅禁止性交,竭力宣扬性贞操的重要性,而且使她对婚后的角色也一无所知,强忍的冲动,抵制成长中的任何诱惑。其结果是,当父母突然决定其女可以相爱时,她却难以适应这种心理成就(psychical achievement),在对自己的感情毫不确定的状态下缔结了姻缘。这种爱情功能的人为性延缓,使得她对十分钟情于她的男子只能表现出失望,情感上她仍属于父母,父母的权威使她产生了性压制,她表现出十足的性冷淡,致使丈夫难以获得真正的性快感。我仍不知道未受过文明教育的女子中是否存在性冷淡,尽管我认为这是可能的。然而,无论如何,是教育“孕育”了这一现象。这些从未尝过性快乐的女子,绝不情愿忍受接踵而来的生育痛苦。就此而言,这种婚前准备成了婚姻目的的障碍。许多年之后,虽然妻子克服了障碍,作为女人性爱的高峰期也被唤醒,但她与丈夫的关系早已破裂不堪。作为对以往驯服的奖赏,她的选择只有欲望的不被满足,对丈夫的不忠,或患神经症。
一个人的性行为常常规定了他对生活的其他反应方式。如果一个男子充满活力地去争取性爱目标,那他也会以同样执着的精神去赢得其他目标。然而,不管出自何因,如果一个人压制了强烈的性本能所带来的快乐,他的行为就会比较谦和、顺从,性行为与一个人其他生活方式的这种关系在女性身上更易识别。尽管她们对性问题充满了好奇,但教养却限制了她们对该问题的理智性思考,她们不时地受到恐吓,说这不仅不应当是女性所有的,而且还是罪恶的象征。于是,她们胆怯于对任何问题的思考,于是,知识失去了对她们的价值。这种性领域之外的思想压制,部分地形成于无法避免的观念性联系,部分则是自动的,就像人们关于宗教思想的压制,或忠实的人们关于忠诚问题的思考。我认为,女性“生理上的弱智”不能用生物学的智力活动与性活动对立加以解释。莫比斯即持这种观点,但遭到了广泛反对。我认为,众多女性的智力劣势是由与性压制有关的思想受压制造成的。
关于禁欲,有两种类型一直未作严格区分:禁止一切性活动,还是禁止与异性的性交。许多夸口成功地禁欲了的人,实际上是借助手淫和其他与婴儿期自体性活动有关的性满足实现的。然而,这些性满足的替代方式却是极为有害的,将性生活退化到婴儿时期必将导致各种神经症和精神神经症。此外,文明的性道德绝不允许手淫,于是年轻人便陷入了由教育理想所引发的同样冲突之中。更有甚者,这种放纵从多个方面败坏了人的性格:首先,它使人不经磨难,靠走捷径实现重要目标(即追随性欲决定行为方式的原则);其次,伴随着性满足的种种幻想,使他们将性目标幻化到在现实中无法找到的优秀程度。诙谐作家克劳斯,在维也纳出版的刊物《火炬》中,曾以挖苦的口吻说出了这一矛盾的真理:“性交不过是对手淫的无法满足的替代。”
文明要求的苛刻及禁欲的困难,使得异性间的性交成了禁欲的焦点,其他的性活动却受了恩惠,这可叫做“一半清醒一半糊涂”。由于正常的性交受到了道德的严厉摧残,加之出于卫生的考虑害怕传染,异性间倒错的性交,即取代性器的其他部位的性活动,无疑会带来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此类行为,绝不能像对待爱情关系中的性目标一样,认为是毫无害处的。从伦理上讲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将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关系降低为一种随随便便的游戏,既不富冒险性,也没有精神的渗透参与。正常性生活出现困难所导致的另一恶果便是同性恋的增多。同性恋,除了由于生理的原因或童年的影响之外,大部分都是在成年后发生的。力比多主流的受阻导致它寻求旁门左道的发泄,即同性恋。
所有这些无法避免、非人所愿的后果均是由禁欲造成的,它彻底瓦解了婚姻的基础。文明的性道德认为,婚姻是满足性冲动的唯一目的。手淫或其他性变态,使男人习惯了不正常的性满足,从而降低了婚后性能量的发挥;同样,为保贞操而借助相似方式的女人,必然对婚后的正常性交表示冷淡。双方若以很低的性能力进入婚姻,那么瓦解起来也就比什么都快。男人的性能力低下,令女人无法满足;强烈的性经验本可以使女人由教育形成的性冷淡得到克服,然而她却依然冷淡下去。这样的夫妻比健康的夫妻也更难施行避孕,因为性能低下的丈夫很难适应避孕工具。其结果是,性交由于一次次令夫妻陷于尴尬的境地而不得不放弃,这样婚姻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请求所有的学者能对我所描述的司空见惯的事实明察秋毫,我对这一事实毫无夸大之辞。对此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相信,具有正常性能力的丈夫何其少,伴有性冷淡的妻子又何其多,婚姻对双方禁欲的补偿程度何其低,对的实现又少得多么可怜。我已阐明,在这种情况下,最显明的恶果是神经症。我还要进一步指出,这样的婚姻还会将其影响波及到一个或几个孩子身上。粗看起来,还以为孩子的病是遗传的,其实进一步的观察就会发现,原来这是童年期强烈印象的结果。由于从丈夫处得不到满足,妻子会变得神经质。作为母亲,她会对孩子格外温柔和关心,这实际上是爱的转移,并导致孩子的性早熟。此外,父母间的恶劣关系又刺激了孩子的情感生活,使孩子在小小的年纪就感受到强烈的爱与恨。严格的训教,使孩子必须压制性活动,而这种压制足以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种下终生患神经症的种子。
我将重申我的早期观点,神经症的严重性并未引起足够的注意。我这样讲,并不仅指下列现象,即某人患病后,亲人们并不当回事,医生也只是夸口许愿,只要进行数周的冷水浴或休息几个月,病人即可恢复。这仅仅是一些无知的医生和外行人的意见,只能给患者以短暂的安慰。恰恰相反,长期的神经症即使不能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也会使患者背负重压,像肺结核或心脏病所带来的恶果一样。如果将神经症与文明活动分离,仅让一些天生的弱者患病,其余的人则充分施展才华,那情形倒好得多。然而,事实却远非如此。我必须坚持这种观点,不管神经症程度如何,也不管患于何时,总会破坏文明的目的,从而导致被压抑了的精神力量对文明的仇恨。因此,社会若以神经症的增加为代价换取人们对规范的广泛服从,那它就不能声言它得到了什么,事实上它一无所获。让我们讨论一种常见现象,比如,一个妇女本不爱她的丈夫,因为就她的婚前状况而言,她根本无任何理由要爱丈夫。但从教养所提供给她的理想婚姻上看,她又必须爱她的丈夫。必须压抑能够表达真情实感的每一种冲动,并尽力实现其理想。她会做出特殊的努力,以使自己成为一个可爱、温情而体贴的妻子。自我压制的结果无疑便是神经症,疾病等于是对不爱的丈夫的报复。其实,由于疾病,丈夫更不能满足,并对妻子更为担心,这还不如承认妻子不爱自己的事实更好,这一例子是说明神经症结果的最好事实。凡是不利于文明的冲动的压制,就其补偿性而言,像直接的性压抑一样,同样也不会成功。比如,出于对先天残酷倾向的强烈压抑,一个男人变得异常的温柔。为了压制其天性,他必须付出很大的能量,结果便不能充分地驾驭其补偿性冲动,最终他所做的远不如不压制的为好。
我们还应看到,在任何一个群体里,对性活动的限制,还会导致对生活的普遍焦虑及对死亡的恐惧,不仅干扰了人们享受快乐的能力,而且难以直面死亡。这两种结果均招致生育的减少,进而使未来的群体利益受到破坏。就此而言,我们必须质问:我们有必要为这种“文明的”性道德做出牺牲吗?尤其当我们仍将享乐主义(hedonism)作为文化发展的目标之一,并努力争取个人幸福之时。作为一名医生,本无提出改革建议的职责,埃伦费斯已描述了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神经症增加之间的关系,我在此指出这种性道德对现代神经症的蔓延具有严重的影响,不过是对埃伦费尔急切建议的支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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