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3(F34.0)
标注如果是:
伴痛苦(参见pp. 70-71)
诊断特征
环性障碍的基本特征是一种以反复发作的周期性轻躁狂症状和抑郁症状为主但又与二者有显著区别的慢性、波动性障碍(诊断标准A)。轻躁狂症状的频次、严重程度、普遍性或持续时间均未达到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抑郁症状的频次、严重程度、普遍性或持续时间亦均未达到抑郁发作(MDE)的诊断标准。在初始2年时间内(儿童和青少年1年),上述症状持续出现(发病期总天数多于间歇期总天数),且任一无症状期均不超过2个月(诊断标准B)。只可在不符合抑郁发作(MDE)、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时,才可做出环性障碍的诊断(诊断标准C)。
若环性障碍者出现(如:成人在患病2年后,儿童和青少年在患病1年后)抑郁发作(MDE)、躁狂发作、轻躁狂发作,其诊断将分别调整为抑郁症(MDD)、双相Ⅰ型障碍、双相Ⅱ型障碍或其他特定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不伴抑郁发作(MDE)的轻躁狂发作),环性障碍的诊断不再成立。
如心境不稳的模式可以用分裂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样精神障碍、妄想症或其他特定/非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和其他精神障碍来解释,其情绪症状归因于精神障碍的情绪特征,环性障碍的诊断不成立(诊断标准D)。情绪障碍并非源于某物质(如:药物滥用/吸毒、药物治疗等)的生理效应或某些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的影响(诊断标准E)。尽管有些个体在轻症躁狂的某些周期表现良好,在其发病期必须伴有情绪障碍造成的对其社会功能、职业行为或其他重要领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苦恼或损害(诊断标准F)。这种损害可作为循环周期延长的结果,常伴有不可预测的情绪改变(如:可表现为个性倔强、喜怒无常、不可预知、不一致、或不可靠)。
患病率
环性障碍的终身患病率大约为0.4%~1%。约占情绪障碍门诊量的3%~5%。在一般人群中,环性障碍的男女发病率相当。在实际临床中,环性障碍者的就诊率要大于男性患者。
发展与病程
环性障碍通常发病于或成年早期,并常被认为与生俱来的易患此章节中提及的其他心理障碍。环性障碍通常发病隐匿,病程持久。环性障碍者有15%~50%的几率发展为双相Ⅰ型障碍或双相Ⅱ型障碍。在诊断为环性障碍前,需除外躯体疾病导致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躯体疾病(如:多发性硬化症等)导致的抑郁障碍。在环性障碍的儿童中,症状的平均初发年龄为6.5岁。
风险和预后因素
遗传学和生理学因素。相比一般人群而言,环性障碍者的第一代直系亲属更易于患抑郁症、双相Ⅰ型障碍和双相Ⅱ型障碍。物质相关障碍的家族性发病风险亦随之升高。双相Ⅰ型障碍者的第一代直系亲属较一般人群更易患上环性障碍。
鉴别诊断
躯体疾病引发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和躯体疾病引发的抑郁障碍
当情绪障碍可归因于一种特殊的、通常为慢性的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时,躯体疾病导致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和躯体疾病导致的抑郁障碍的诊断成立。该诊断以病史、查体所见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为依据。若轻躁狂和抑郁症状并非躯体疾患的生理反应,那么原发性精神障碍(如:环性障碍)和躯体情况将被记录。例如,情绪症状将会是慢性疾患的心理反应(并非生理反应),或者可以说轻躁狂和抑郁症状与躯体情况并无病因学关联。
物质/药物引发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和物质/药物引发的抑郁障碍
物质/药物引发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和物质/药物引发的抑郁障碍,与环性障碍的区别在于,前二者的情绪障碍在病因学上与物质/药物治疗(尤其是兴奋剂类药物)相关。这些频发的与环性障碍相似的心境不稳通常在停用物质/药物治疗后消失。
快速循环双相I型障碍和快速循环双相II型障碍
两者均由于存在显著快速的情绪转换而与环性障碍相似。从定义上讲,环性障碍的定义不包括抑郁发作、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而双相Ⅰ型障碍和双相Ⅱ型障碍特指的“快速循环”需要出现完整的情绪发作。
边缘型障碍 边缘型人格障碍由于具备显著的情绪转换而与环性障碍相似。如果同时符合两者的诊断标准,边缘型人格障碍和环性障碍可同时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