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备方向和策略选择
当人们经历负面事件时,往往想知道该事件为何会发生(Shaver,1985),也不例外。在人们遭遇冲突之时,往往会问这样的归因问题,比如“ 谁该为此次冲突负责?”,“谁该受到谴责?”(Orvis et al.,1976 ;Shaver,1985)。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实际上从3 个方向上指出了责备的对象,即另一方(责备另一方)、己方(责备)或者双方(相互责备)。接下来,我们以先前提到的彼得和玛丽的冲突为例,分析一下责备方向是如何影响策略选择的。
责备另一方
发生冲突后,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冲突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谴责,这是一种典型的利己倾向(Finkel,2001 ;Morries et al.,1999 ;Sillars et al.,2000)。这种情况下,冲突一方会倾向于选择争斗策略。试想,如果彼得觉得玛丽很自私,结果会怎样呢?假如彼得这样想:“我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压力已经够大的了,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全身心地放松。但是,她关心我吗?不!她总是强迫我去做她想要做的事情。”带着这样的想法,彼得就可能不会考虑玛丽的想法,而会逼着她接受自己的想法,换句话说,彼得会采取容易引起争议的行为。
为什么责备另一方会使冲突一方倾向于选择争斗策略呢?这主要有3 方面的原因。其一,责备可能会使得冲突一方接受零和观点,也就是说,认为“或者她赢,或者我赢”( Gelfand et al.,2001 ;Pinkley,1990 ;Sillars,1981)。研究表明,这种想法会促使争斗策略的采用(Thompson & Hrebec,1996)。其二,责备另一方常常会造成这样一种感觉,即冲突一方受到了另一方不公正的对待(Finkel,2001)。这种感觉很容易使冲突一方认为,自己采取争斗行为是合乎情理的(Miller,2001)。其三,责备另一方会引起愤怒感(Lazarus,1991),而愤怒感会促使冲突一方选用一种非常激烈的争斗策略(Averill,1983 ;Berkowitz,1993)。用道奇的话来说就是,“责备往往会火上浇油”( Deutsch,2000b :52)。
自我责备
冲突发生后,冲突一方往往会责备另一方,但是自我责备的情况也并不鲜见。比如,彼得可能觉得,自己并未问过玛丽想要到哪里去度假,就宣布两人应该去山间小屋度过他们期盼已久的假期,自己应该是与妻子不愉快冲突的始作俑者,从而感到自责。基于这种考虑,彼得将冲突的爆发归咎于自己的自私且不关注他人的行为。
研究表明,冲突一方想要保持对事件的控制感时,往往会引发自我责备(Andrews & Brewin,1990 ;Bulman & Wortman,1977)。这是因为,当一个人碰到几乎无法控制的负面事件时,责备自己感受到的打击往往比责备他人要小得多。
自我责备会使己方倾向于让步。这至少部分是因为,自我责备往往会引发负疚感(Lazarus,1991),进而觉得对自己所犯错误必须做出补偿(Freedmanet al.,1967 ;Konoske et al.,1979)。因此,为了使自己不再感到内疚,彼得可能会同意玛丽的提议。
研究还表明,在冲突并不严重的时候,冲突一方可能会责备自己,但是当冲突变得激烈时,则往往会责备他人(Sillars,1981)。这有两个原因(Brehm,1992):第一是自我防卫(ego-defensive),它是自利归因偏差的产物。冲突越严重,责备必定越多。既然对于冲突一方而言,自我责备令人痛苦,那么随着冲突的加剧,要做出自我责备将变得越来越困难。第二个原因出现在知觉上,行动者和观察者的视角存在差别(Fiske & Taylor,1991)。在冲突升级时,冲突一方更有可能认为自己是在对另一方的挑衅行为作出反应,而不会反过来认为,另一方是在对自己的挑衅行为作出反应。这是因为,冲突一方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为自己的行为寻求合理的解释,而不会站在对方的立场,看到对方行为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很难换位思考。因此,随着冲突升级,变得越来越激烈,冲突一方会寻找越来越多的证据来表明,这一切绝非自己的过错。
相互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