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迄今为止的探讨所得的结果是:我们已经在“自我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之间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并且认为,前者施加趋向死亡的压力,而后者则施加趋向生命的延长的压力。然而这个结论的许多方面即使在我们自己看来,也是肯定不令人满意的。而且,实际上我们只能赋予自我的本能以保守的、或更砌切地说是倒退的特性——一种与强迫重复相符合的特性。因为,根据我们提出的假设,自我本能是在当无生命的物体开始有生命的那一刻产生的,它们要求恢复无生命的状态;而对于性本能来说,虽然它们确实重新产生有机体的原始状态,但它们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所要达到的明确目的则是在于,使两个在某一特定方面有差异的生殖细胞结合起来。如果这种结合未能成功,那么它们便会随同多细胞有机体的其他成分一起死亡。只有依靠这样一种条件,性的功能才能延长细胞的生命,使它显得是永生的。可是,在通过性生殖而得到不断重复的生物体的发展过程中,或者,在它的祖先——两个单细胞生物(protista)的结合中,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们无法回答。倘若我们的整个论证结构结果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将由此感到不胜宽慰。在自我本能或死的本能与性的本能或生的本能之间所存在的那种对立,因此将不复存在;强迫重复也将不再具有我们已赋予它的那种重要性。